第二节 公证、律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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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9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证、律师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410-41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5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公证、律师的情况。
关键词: 公证 律师 长春市 朝阳区

内容

1985年3月朝阳区公证处成立,1986年3月开始办理公证事宜,1988年配有三级公证员1人、四级公证员4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了公证业务活动。从1986年起至1988年办理各类公证888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97件,贷款公证150件,工商服务业承包公证160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2人次。
  朝阳区法律顾问处是1982年3月正式成立的,1985年改为律师事务所,配有三级律师3名、四级律师3名、律师助理2名,共有律师工作者12人。从1986年到1988年底在53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受理刑事辩护案件185件,民事代理35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41件,办理其它各类案件337件,解答法律询问4687人次。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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