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申诉复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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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90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申诉复查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2
页码: 409-41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1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诉复查的情况。
关键词: 申诉复查 长春市 朝阳区

内容

朝阳区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和“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于1961年9月成立清案小组,以区法院为主复查了668件刑事案件,对其中的15件冤假错案件进行了纠正。1978年针对肃反、反右及“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再次成立清查办公室,对590件案件进行了复查,查出错案29件,均予平反,落实了政策。1980年在继续清案中,对202件申诉案中28件错案予以纠正。
  当《刑事诉讼法》实施以后,朝阳区法院于1981年7月建立刑事二审判庭,处理刑事申诉案件。区人民法院从建院起到1988年底,共受理申诉案件935件,改判134件。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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