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纪、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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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90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纪、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40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0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法纪、监所检察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法纪 监所检察 长春市 朝阳区

内容

法纪检察工作是为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和人身权利,对国家工作人员违犯国家法纪、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查处。朝阳区检察院1980~1988年,共受理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玩忽职守及其它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138件,立案59件,起诉24件,免予起诉的33件,不起诉2件。
  监所检察工作是对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看守所、劳改劳教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判处缓刑、管制、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人监督改造。此项工作是在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恢复建院后,于1980年才逐步开展的。1982~1988年共受理监所检察案21件,检查监所62次,检查公安派出所54次,向监所提建议17次。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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