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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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89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404-40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6年至1983年长春市朝阳区刑事检察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刑事检察 长春市 朝阳区

内容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后,检察工作很快就开展起来了。1956~1966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989件1196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826件961人,不批准逮捕95件134人,退回公安机关补查及作其他处理的68件101人,向法院起诉的863件928人,免于起诉的30件40人,不起诉的13件17人。出庭公诉243次。1978年11月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后,1979~1988年受理刑事案件3891件436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的3420件3800人,不批准的213件255人,退回公安机关补查的及作其它处理的107件133人,公安机关撤回的151件172人,决定向法院起诉的2199件2361人,免于起诉的129件133人,不起诉的14件17人,追诉的38件43人。出庭公诉1782次。1983年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公、检、法三机关通力合作,从重从快打击处理了一批犯罪分子,受理的案件是历年最多的一年。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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