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治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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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89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治安管理
分类号: D631.4
页数: 3
页码: 399-401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公安治安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特种行业及市场管理、打击刑事犯罪、监督改造“四类分子”等。
关键词: 治安管理 长春市 朝阳区

内容

一、特种行业及市场管理
  1949年2月开始,对印刷、刻字、铸造、旅店等30多种行业进行了调查登记工作,实行治安行政管理。1956年为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在特种行业内部建立了行业治保会及有关规章制度。仅在一年内就为公安机关提供侦破线索369件,抓获罪犯13人,侦破案件40多起。1980年对特种行业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共登记旅店、修理、印刷、铸造、旧物收购等工商业285家,电影院、俱乐部、体育馆等娱乐场所36家,更换了剧毒、酒精、易燃易爆物品购买证,建立了购买、使用、储存保管责任制。据1981年统计,全区有剧毒物品的单位113个,易燃易爆物品单位58个。1983年区内的旅店、招待所增加到10家,从业人员90人。1984年4月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了普查登记,影剧院11家、俱乐部18家、体育馆1家、溜冰场2家、游泳场1处、博物馆1家、公园4处。1986年针对特种行业不断增加的情况,再次清理整顿,共整顿登记旅店182家(其中个体48家、委办17家、国营117家),总床位达到10608张,从业人员1783人;旧物收购单位108家(其中国营、集体21家、社委办18家、个体69家),从业人员697人。通过加强管理,维护了社会治安、打击了现行破坏活动。
  随着经济发展,市场开放,发现少数人乘机混入市场,进行偷盗、销赃、非法倒买倒卖活动,影响了市场秩序和社会治安。1986年根据公安部“严打斗争”精神,对17个农贸和工业品销售市场进行了全面整顿。区成立了“保安公司”,向各市场派驻了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销售者与消费者利益。
  二、打击刑事犯罪
  解放初期社会治安比较混乱,国民党的一些军、警、宪、特、反动党团骨干分子潜伏下来,农村土地改革,有些地主、富农、流氓、恶霸分子也混进城内,造谣破坏扰乱社会治安。为了巩固人民政权,维护社会治安,开始对反动党团清查登记,到1949年共登记反动党团和伪满、国民党军、警、宪、特及其他散兵游勇人员929名。1949年长春市人民政府宣布取缔反动会道门,经过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检举,朝阳区共登记一贯道、九宫道等反动会道门组织28个,办教人员626人,其中打击处理有罪恶、民愤大的会道门头子28名。1951年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先后进行了3次大搜捕,共逮捕反革命分子92名,根据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对这批反革命分子分别作了处理,其中35名被处决,13名被判刑,33名被管制,11名被教育释放。
  朝阳区根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公安会议精神,多次开展了集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取得很大成效。从1983~1988年又组织了许多战役,不断地开展了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公安、检察院、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收捕、法办了一批又一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摧毁了一批又一批流氓、盗窃犯罪团伙,打击了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1983年第一次战役逮捕各种刑事犯罪分子580人,送检察机关起诉423人,摧毁犯罪团伙112个。1984年第二次战役逮捕413人,起诉372人。1985年第三次战役逮捕199人,起诉182人,摧毁犯罪团伙25个。1988年“严打”中逮捕152人,起诉137人,破获重大案件122起。
  1981年,国家提出要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以及法律的各种手段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方针。根据这一精神,于6月成立了朝阳区整顿治安领导小组,同年9月改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街、乡及驻区单位也相继建立了综合治理治安办公室。据统计,到1988年末全区建街、乡治安办公室19个,企事业单位治安办公室576个。在朝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先后开展了帮教青年送温暖活动,组织巡逻队,建立街、厂治安联防值勤岗等,1985年共建立治安联防值勤岗101个。为了进一步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985年朝阳区召开了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奖授锦旗单位9个,表彰先进单位294个,先进个人871人。1988年通过检查评比,总结表彰了先进单位134个,先进集体92人,先进个人328人。
  三、监督改造“四类分子”
  1952年公安部公布了《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根据文件精神,朝阳区公安分局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加强了监督改造。1958年上级又将在整风中划定的“右派分子”移交公安部门管理,从此,对地、富、反、坏、右分子统称“五类分子”。全区有五类分子870名(地主分子464名、富农分子112名、反革命分子209名、坏分子72名、右派分子13名),其中管制15名,教养9名,拘留2名。1960年正式开展评审工作,实行“三包一保证”、“十个好人夹一个坏人”的方法。由群众每季一小评,半年一大评,年终一总评,对表现好的,确有认罪表现的,可予以报批摘掉帽子,因此,每年总评后都有一些表现好的“五类分子”摘掉了帽子,1978年区内“右派分子”的帽子全部摘掉。1979年根据中央〔1979〕5号文件规定,对四类分子进行了摘帽工作,经过调查摸底、群众评议、复查验收等一系列的工作,确定对全区325名四类分子,分别进行了处理。给予摘帽的286名,占总数的88%;给予纠正的25名,占总数的8%;依法剥夺政治权利1名,占总数的0.3%;本人不认罪不同意摘帽的2名,占总数的0.6%;本人申请需复查的8名,占总数的2.5%;继续戴帽子的3名,占总数的0.9%。另对已死亡的103名四类分子,根据公安部45号文件精神,全部摘掉了帽子。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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