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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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88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信访工作
分类号: D625.34
页数: 1
页码: 39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朝阳区 人民政府 信访工作

内容

解放初期,信访工作是由区委办公室一名干部兼管,后来区政府也指定办公室的秘书、文书兼管信访工作。1970年区革命委员会秘书组内设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配专职干部负责信访工作。1978年10月成立中共朝阳区委和区革命委员会信访接待室,一套人员合署办公,区委有一名副书记、区政府有一名副区长负责信访工作。
  区的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案制度和区级领导接待日制度。区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乡政府也都有一名领导干部负责信访工作,并指定专人兼做日常信访工作。由于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视信访工作和设立专门信访机构,使一些疑难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受到了群众的欢迎。1978~1988年十年间,共接到人民来信1952件,群众来访2775人次。对来信来访的案件基本上做到了案案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985~1988年结案率达到100%。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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