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层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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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88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基层政权
分类号: D625.34
页数: 2
页码: 388-3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的基层政权发展情况。
关键词: 长春市 朝阳区 人民政府 基层政权

内容

长春沦陷时期,日伪实行保甲制度,在区下设保甲组织、保设保长,甲设甲长。国民党统治时期实行联保制度,1947年区内设有25个联保,617个甲。
  长春解放后,1948年11月废除保甲制度,将保改为街、甲改为组,当时中华区建立14个街政府,下设298个居民组,各街设街长1人。1949年2月改造街组政权,选出新居民组正、副组长548人,同年9月街政府改为街公所。1952年将街公所改为9个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1953年3月街道办事处改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民政助理1~2人。1955年7月街居民委员会改为街道办事处,设正、副主任各1人,民政助理3~4人。同时建立居民委员会91个,正副委主任162人。1960年街道办事处改为人民公社设社长1人,副社长2~3人,公社内设生产、文教、卫生和生活福利等办公室。1968年初各人民公社建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1980年7月恢复街道办事处,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1988年街道办事处内设生产科、街政科(民政科)、计划生育科、城建卫生科等。
  1983年从郊区接管3个乡人民政府,各乡设乡长1人,副乡长2~4人,乡内设文教、计划生育、林业、农科、农机、水利、财政、土地管理等办公室(站、所)。
  1988年有居民委339个,村民委23个。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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