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区委组织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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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84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区委组织机构
分类号: D22
页数: 7
页码: 324-33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8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境内区委组织机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机构 共产党 长春市

内容

1948年11月,市委批准第四区临时工委设立组织部、宣传部,1949年6月,市委撤销了中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两部,将人员上调市里。
  1951年8日恢复区委,1952年6月开始先后建立了组织部和宣传部。1952年10月,建立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3年1月建立工业研究组,1954年6月工业研究组改为工业部。1955年6月建立财经部。1956年2月建立农业部。同年3月建立办公室,并将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区委监察委员会。1957年4月财经部改称财贸部,同时建立统战部和文教部,1958年11月撤销农业部。1961年2月建立机关党委。1962年8月恢复农业部,撤销文教部。1964年9月建立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办公室。1965年4月建立街道工作办公室,将工业部、财贸部分别改称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区委工作部门随区委一起被造反派夺权。
  1971年6月恢复区委,但因当时党政不分,区委工作机构均未恢复,只成立党委秘书组做为区委办事机构。1972年2月恢复机关党委。1976年1月恢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办公室。1978年7月恢复纪律检查委员会,10月建立信访办公室,11月恢复工业部、统战部、财贸部。1980年1月建立区委政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年4月建立档案科,隶属区委办公室。1983年4月政法领导小组改为政法委员会,5月撤销财贸部,9月建立老干部局隶属组织部,11月区委纪检委改为中共朝阳区纪检委(为副区级)。12月建立区委审干办公室,并将档案科改为档案局(1986年编入政府序列)。1984年1月撤销工业部,1985年3月建立组织员办公室隶属组织部。1987年8月撤销青少年校外教育办公室。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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