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调定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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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82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调定价
分类号: F726.7
页数: 1
页码: 30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31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物价局调定价发展情况。
关键词: 调价 物价管理 长春市

内容

区物价局调定价的范围和种类是区属以下单位,包括个体的部分工业产品和商品及服务行业中的招待所、旅店(不包括宾馆)。
  按照国家规定区调定价属国家定价,各单位必须执行。
  1986年区物价局对区属以下24家企业进行了调定价,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的发展。朝阳区铆焊厂是以生产力车条为主的省内唯一厂家,由于原材料涨价等原因,使企业亏损1.7万元。物价局深入铆焊厂对其产品成本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后,并参照外地同类产品价格对力车条作了合理的调价,使这个企业当年扭亏为盈。同时对招待所、旅店以及企业生产的饮料如香槟、葛瓦斯(不包括汽水、冰果)等审核定价70次。
  1987年为企业调定价118次,其中调价品种3个,定价品种15个,结合调定价工作,又对全区集体和个体旅店、招待所的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整理,重新审定收费标准,进一步加强了旅店、招待所的收费管理工作。
  1988年为企业调定价18次,其中调价3次。市电池厂因原材料涨价等因素,电池生产面临亏损局面,区物价局会同市物价局、百货站及区工业局等部门一起到电池厂对该厂进行了实地调查之后,对产品价格做了适当调整,支持了企业的发展。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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