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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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81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企业登记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
页码: 300-30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2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境内企业登记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物价 企业登记 长春市

内容

1952年起即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登记管理。全区共登记工商业376户分为47个行业。
  1955年对工商业进行了全面登记换证。登记换证的手工业小型企业5户;个体手工业183户;手工业摊贩223户。登记换证的商业企业83户;饮食业60户;旅店、照像、理发服务业61户;街路摊床200户;游动商贩114户;农业从商的25户。1963年,为更好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根据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对区内工商业、交通、运输业、农牧饲养业一律进行登记发证,总计登记注册1223户。其中属于工业190户,商业180户,运输业119户,建筑业9户,蔬菜水果572户,饮食业73户,服务业80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登记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登记工作开始恢复。1978年区内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全民所有制的特种行业共270多个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其中特种行业64户。1981年7月,对个体工商业由原企业登记科管理移交给区工商局个体科管理。
  1982年初,对工商户普查登记并建立经济户口,对在银行重复建户、无证建户、废业后仍保留帐户的企业进行了处理。
  1984年,本着搞活经济,大力发展企业的方针,企业登记注册放宽了政策,允许以“四代”(即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为主,批发、零售只要在原主经营商品范围内,有场地、资金、有能力并在网点分布合理前提下,都给予办理营业执照。当年,发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饮食服务等业户800户,收取登记费1万多元。
  1988年,对朝阳区121户各类“公司”和党政机关办的企业清理整顿,废业39户,与党政机关脱钩71户,转移经营权9户,清除靠挂企业2户。截止年末,登记注册企业2233户,其中工业905户、建筑179户、交通运输21户、商业供销饮食服务918户、公用事业居民服务191户、文化艺术10户、其它9户。从业人员60153人,注册资金1635万元,收取发放证照费2.9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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