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计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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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8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审计工作
分类号: D926.2
页数: 5
页码: 293-29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3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境内审计工作发展情况。
关键词: 审计机构 审计工作 长春市

内容

审计局成立之前主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审计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1983年审计局成立以后,对朝阳区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开展审计。从1984~1988年共审计374户,其中专项审计235户,经济承包审计8户,定期审计103户,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22户,经济效益审计6户,审计金额2945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867.8万元,上缴国家财政74万元。
  1985年对长春市和平农工商贸易公司的专案审计,查出该公司先后同13个省、57个市、县及香港某公司,计186个单位签订28346万元的供销合同,诈骗到手的钱款及物资(折合人民币)计280余万元。在经营中,采取购销不入帐,以物顶物或顶债偷漏国家税收。为随意支配现金,贪污钱款,他们把销售款以代销形式记入应付款户,并采取销毁购货发货票、以少报多、抵冲欠款等手段,贪污总金额高达16万余元。构成贪污罪的11人,经理本人贪污近10万元,行贿7万元,给公司造成52万元经济损失。审计查出该公司违纪金额款281.75万元。
  1986年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区农林局1984~1986年的土地管理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总金额172.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33.6万元。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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