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业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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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79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农业管理机构
分类号: F322
页数: 3
页码: 274-276
摘要: 本章记述了长春市朝阳区农业管理机构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行政管理机构、土地管理机构等。
关键词: 农业管理 机构 长春市 朝阳区

内容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1956年6月区设农业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机构瘫痪,1968年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农业由区生产指挥部管理,1968年秋,农村公社划归郊区,农业科撤销。1983年2月,郊区西新、城西,“五·七”人民公社划归朝阳区管辖,同年6月区设蔬菜副食局,管理粮、菜生产。11月设农林水利局管理农村的林业、水利、农机、交通。1985年6月,区设农业局,蔬菜生产和农林水利局管理的业务一并划入农业局,农林水利局撤销。农业局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农机站、林业站、公路管理站、水利管理所、水利工程队、动物食品检疫站。农业局对全区农业科学技术、畜牧、农机等负责管理、指导、服务。
  第二节 土地管理机构
  1986年区设土地管理局。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发后,土地局大力宣传贯彻《土地法》,开展了土地清查工作,加强了土地管理,依法查处私建滥建违法用地的行为,使“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得以落实。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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