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蔬菜的销售与贮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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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78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蔬菜的销售与贮藏
分类号: F326.1
页数: 2
页码: 265-2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长春市朝阳区蔬菜销售与贮藏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蔬菜 销售贮藏 长春市 朝阳区

内容

一、销售
  从长春解放到1958年,蔬菜敞开销售,产销直接见面。农民卖菜与市民买菜都是自由交易。1958年蔬菜产销列入国家计划,实行统购包销。生产队按国家下达的计划落实种植面积,菜收后交商业部门。1983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蔬菜生产计划仍由市里下达,按面积和品种落实到户。国家采取“大管小活”的政策,管的品种由多到少,逐步放开。1980年国家管几十种,1988年仅管7种,并给予经营自主权。
  二、贮藏
  五十年代,因为物资条件所限,当时市蔬菜公司每年冬季都挖一些大土窖,贮一些大白菜、萝卜、土豆等鲜菜,丰富节日市场,满足市民需要。六十年代,国家投资建了一批永久性菜窖,增加调控手段。朝阳区在1958年修建了南岭菜窖,当时为土窖,1971年改建成为钢筋水泥结构,现有两个窖眼,面积为1万平方米,可贮存各种蔬菜350~500万公斤。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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