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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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76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供销合作社商业
分类号: F721
页数: 2
页码: 244-2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8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供销合作社商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供销合作社 商业 长春市 朝阳区

内容

朝阳区现有直属供销合作社商业3个,城西、西新、双德供销合作社,前两个供销合作社始建于1948年10月,隶属当地乡政府。供销合作社资金多数是没收地主、富农的部分资财作价转给农民作为加入供销合作社的股金,从业人员由乡政府选定。1950年两个供销合作社划归长春市供销合作社领导。下辖绿园、范家店、桑家、大广、石虎沟、民主、孟家屯、三家子、电台、西新等10个门市部。其营业点规模很小,面积多在50平方米左右,最大100平方米左右,小门市部从业人员三、五人,大门市部也不超10人,经营品种300余种,主要品种有食盐、火柴、煤油、布疋、日用百货、烟酒糖茶、食品、肉类、农业生产资料等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各供销合作社还承担收购生猪、蛋禽、旧物等任务。
  1958年农村供销合作社下放郊区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合作社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由于所有制改变,供销社管理过死,品种单一,买卖不活。
  1971年,双德供销社成立(当时称五七供销社),下设门市部3个,职工48人。1983年3月,城西、西新、双德三乡划归朝阳区,3个乡供销社随之划归朝阳区商业局领导。同年3个供销社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恢复了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1985年3个供销合作社下设门市部22个,职工232人,社员入股资金6.3万元,流动资金30.4万元,年销售额730万元,利润8万元。
  1985年中央关于深入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下达后,3个乡供销合作社推行柜组承包责任制,进一步搞活了供销商业。1988年,全区供销系统职工215人,年销售额739.4万元,利润3.5万元。3个供销合作社共有25个商业网点。城西供销合作社下设综合商店,建材五金商店,红旗、跃进、刘家3个分销店,1个饭店、1个收购部、1个批发部。西新供销合作社下设综合、副食土产、双丰、双龙等7个商店和分销店,1个收购部。双德供销合作社下设综合、生产资料日杂、三家子、春郊等7个商店和分销店、1个批发部、1个旧物收购部。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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