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乡镇工业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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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75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乡镇工业的管理
分类号: F427.34
页数: 1
页码: 2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朝阳区乡镇工业的管理情况。
关键词: 朝阳区 乡镇工业 管理

内容

1982年以前,乡镇工业的管理是村办村管、乡办乡管,乡村都成立企业办公室具体管理企业。1983年5月区成立社队企业办公室,隶属区蔬菜副食局。同年12月从蔬菜副食局分开,建立社队企业管理局。1984年9月改为乡镇企业管理局。
  1987年以后,乡村工业全部实行承包责任制,企业承包人与主管部门签订承包合同,实行“四定一奖罚”,定利润、定产值、定上缴、定分红。承包形式有集体承包、厂长承包、个人承包、股份制等,按完成情况进行奖罚兑现。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采取社办厂工资制,队办厂工分制,由于企业的发展,1982年以后村办厂也逐渐实行工资制。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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