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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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71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保健
分类号: R161
页数: 3
页码: 183-1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朝阳区志的卫生篇章中卫生保健的介绍,包含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公费医疗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长春市 朝阳区 卫生保健

内容

第一节 妇女保健
  1953年8月建立区妇幼保健站,开始全面妇幼保健工作。
  一、新法接生和孕妇保健
  1954年开展新法接生助产。区保健站组织培训新法接生员。并定期下基层指导。1957年建立孕妇登记卡片,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指导。1960年医疗单位设地段医负责妇女保健工作。
  1966年,增加产事访视,指导产妇育婴等项工作。1975年对驻区已婚妇女免费进行妇女病普查,1976年区属各医疗单位相应设立妇科门诊,对妇女常见症进行治疗,实施人流术、上取环术等。
  1982年对街、乡妇幼人员培训45天,并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为孕妇登记建卡,发给围产期保健手册,并进行产前产后保健指导。
  1984年实行孕妇系统管理。从怀孕12周始在卫生院保健站建册,孕期中查8次。住院分娩、产后访视3次,42天时对产妇及婴儿进行健康检查,对高危孕妇不能处理及时转诊,回来介绍病情,进行登记。1988年从事保健工作职工41人,卫生技术人员38人,全区孕妇建册率95%,早孕建册率73.89%,产前检查8次以上占96.47%,产后访视占85%,产后42天检查中70.3%,高危筛选率占19.8%,矫治率占83.68%,产妇系统管理率72.4%
  二、妇女病普查、防治
  1975年开展以防癌为主的妇女病普查。对可疑者进行阴道脱落细胞检查,对宫颈糜烂等妇科常见病积极开展治疗。
  1983~1988年,妇女病普查107632人。到1988年全区各单位建卫生冲洗室53个,对女工百人以上的单位妇女保健指导率达95%。
  三、计生宣传、措施
  1957年始,宣传计划生育,宣传妇幼卫生知识。特别是1979年后,把宣传计划生育列为卫生系统的重要工作,同时,新婚登记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婚检,育后采取节育措施。对计划外妊娠的积极采取人工流产、引产等补救措施。1983~1988年婚检21,538对,人流800人次,上取环947人。
  第二节 儿童保健
  1956年始,妇保部门管理托儿所,对佝偻病患儿进行免费治疗。投胎盘粉钙质药物,注射V~J胶性钙。
  1960年开展育婴常识宣传。1976年开展儿童健康检查,地段医负责对托保单位散居儿童的卫生保健指导、对新生儿定期检查,卡介苗预防接种。1980年开始对入托儿童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测定。
  1985~1988年对入托儿童体检39995人次。儿童保健体检69909人次。
  1988年对集居儿童体检1636人,体检率95%,其中体重超均值占67.2%。对佝偻病和贫血两病调查300人,其中佝偻病48人,患病率1600/万,贫血41人,患病率1388/万,身长超均值占57.3%。调查散居儿童3.678人,其中身长超均值占53%,体重超均值占60.2%,佝楼病患病率54%,贫血占20.8%。
  1976~1988年对保教人员培训28次,共135天,4168人次。三级站培训妇幼人员73次,103天,1900人次。培训接生员8次,31天,参训291人次。
  第三节 公费医疗
  1952年7月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全区享有公费医疗百余人,1980年达到5896人。1988年增到9136人,其中党政机关786人,文化团体26人,教育部门4653人,卫生部门490人,其他3181人。
  开展实行公费医疗,国家每人每年拨款18元,1980年增到30元。公费医疗支出大于拨款的趋势日益突出。1986年始,在国家拨款的基础上由地方财政补贴15元,公费医疗人均标准达到45元。但实际开支仍大幅度超出。为防止无病开药、小病大治,根据“应治必治”的原则,采取限量开药的办法。1987年始,普通患者一张处方,控制在1.50元左右,老干部适当放宽。
  公费医疗由区财政局、卫生局共同管理,因此,卫生局内设公费医疗办公室,设编2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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