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体育教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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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68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体育教学
分类号: G812.5
页数: 2
页码: 158-1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66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境内体育教学发展情况。
关键词: 学校体育 体育教学 长春市

内容

1966年前,学校体育教学主要以苏联的体育教学法为模式,培养学生组织纪律性和勇敢顽强精神。中小学每周均开设两节体育课,课程内容有队列、操练、跳绳、踢毽、爬绳、爬杆、田径、乒乓球、篮球、足球、跳箱、垫上运动等。1953年起国家颁发了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教学逐步走上正轨。1956~1966年间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中小学体育教师集中培训,研究教材,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课闹革命”,体育课停开,体育器材遭到破坏。1968年“复课闹革命”,虽开设了体育课,但极不正规,呈现出“一堂课两个球,老师学生都自由”局面。1968年工人、解放军宣传队开进学校后,军训课代替了体育课,队列、刺杀、跑步为主要教学内容。根据战备高于一切的形势,学校又开展了“三防”(防原子、化学、细菌)、“四大技术”(战地止血、固定、包扎、搬运)常识及基本动作训练。
  1978年国家教育部制定了新的体育教学大纲,体育课走上正轨。为加强体育教学,区体委配备专职体育干部,区教师进修学校配备专职体育教学研究人员。各校设立专职体育教师。兼职体育教师过多的状况得到逐步改变。截止1988年全区中学体育教师共有155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42人,占体育教师总数的93.5%;小学体育教师162人,其中中师以上文化程度125人,占体育教师总数的77%;中小学体育教师中体育专业毕业或有体育专长的40人,占体育教师总数的33%。
  区文教局、区体委按教学大纲要求,广泛发动中小学体育教师自制或募集体育器材设备。区文教局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拨款25万元为学校添置必要的体育设备,1986~1988年为各校购置垫子1475块、篮球架8付、乒乓球台7付、跳箱45节、跨栏架10付、秒表42块、跳绳800根、爬绳4根、背力计15个、篮球150个、足球160个、排球120个、铅球50个。各校也从校办工厂资金中挤出12万元购置体育设备。到1988年全区中小学按教学大纲要求都能正常地进行体育教学活动。
  为提高体育教师素质,区文教局、区体委每年都联合举办体育教师培训班和教材研讨会,组织体育教师到体育教学搞的比较好的省实验中学、东北师大附中、东北师大附小、长春市一实验小学、朝阳区解放大路小学观摩,还组织部分体育骨干教师去外地学习经验,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得到逐步提高,做到教学动作规范化、知识科学化、训练系统化、教学现代化,并把健美操、舞蹈、音乐、武术、气功等纳入体育教学内容之中。
  体育教师结合体育课教学改革,加强体育课研究,积极撰写论文,仅1985年就撰写40多篇具有一定水平的体育改革论文。全区有93名体育教师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长春市五中体育教师孔为民同志198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体育教师。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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