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学校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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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68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学校体育
分类号: G812.5
页数: 7
页码: 158-164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66年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境内学校体育事业发展情况。
关键词: 学校体育 体育事业 长春市

内容

第一节 体育教学
  1966年前,学校体育教学主要以苏联的体育教学法为模式,培养学生组织纪律性和勇敢顽强精神。中小学每周均开设两节体育课,课程内容有队列、操练、跳绳、踢毽、爬绳、爬杆、田径、乒乓球、篮球、足球、跳箱、垫上运动等。1953年起国家颁发了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锻炼标准,体育教学逐步走上正轨。1956~1966年间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中小学体育教师集中培训,研究教材,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停课闹革命”,体育课停开,体育器材遭到破坏。1968年“复课闹革命”,虽开设了体育课,但极不正规,呈现出“一堂课两个球,老师学生都自由”局面。1968年工人、解放军宣传队开进学校后,军训课代替了体育课,队列、刺杀、跑步为主要教学内容。根据战备高于一切的形势,学校又开展了“三防”(防原子、化学、细菌)、“四大技术”(战地止血、固定、包扎、搬运)常识及基本动作训练。
  1978年国家教育部制定了新的体育教学大纲,体育课走上正轨。为加强体育教学,区体委配备专职体育干部,区教师进修学校配备专职体育教学研究人员。各校设立专职体育教师。兼职体育教师过多的状况得到逐步改变。截止1988年全区中学体育教师共有155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42人,占体育教师总数的93.5%;小学体育教师162人,其中中师以上文化程度125人,占体育教师总数的77%;中小学体育教师中体育专业毕业或有体育专长的40人,占体育教师总数的33%。
  区文教局、区体委按教学大纲要求,广泛发动中小学体育教师自制或募集体育器材设备。区文教局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拨款25万元为学校添置必要的体育设备,1986~1988年为各校购置垫子1475块、篮球架8付、乒乓球台7付、跳箱45节、跨栏架10付、秒表42块、跳绳800根、爬绳4根、背力计15个、篮球150个、足球160个、排球120个、铅球50个。各校也从校办工厂资金中挤出12万元购置体育设备。到1988年全区中小学按教学大纲要求都能正常地进行体育教学活动。
  为提高体育教师素质,区文教局、区体委每年都联合举办体育教师培训班和教材研讨会,组织体育教师到体育教学搞的比较好的省实验中学、东北师大附中、东北师大附小、长春市一实验小学、朝阳区解放大路小学观摩,还组织部分体育骨干教师去外地学习经验,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得到逐步提高,做到教学动作规范化、知识科学化、训练系统化、教学现代化,并把健美操、舞蹈、音乐、武术、气功等纳入体育教学内容之中。
  体育教师结合体育课教学改革,加强体育课研究,积极撰写论文,仅1985年就撰写40多篇具有一定水平的体育改革论文。全区有93名体育教师被评为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长春市五中体育教师孔为民同志1981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体育教师。
  第二节 课外体育活动
  从1952年国家颁布第一套广播体操起,区文教局、区体委认真抓了广播操训练、运动队与体育比赛活动。各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保证学生每周有4次课外体育锻炼活动。把“两课、两操、四活动”(每周两节体育课,每天做广播操、眼保健操各一次,每周4次课外体育活动,每次40分钟)列入课表,形成制度,区每年一次对广播操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比成绩列入田径运动会总成绩内,促进了广播操质量的不断提高。解放大路小学常年坚持做广播操,学生做到了“四个一”即一分钟站好队、一声不响、横竖一条线、做操一拍不差。朝阳区于1953年推行长春市体委制定的“长春市体育锻炼标准”,区文教局、区体委共同制定了“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方案”。学校体育活动形成风气,各校经常组织球类、投掷、跑跳、踢键子、跳绳、拔河等比赛和测验。
  1979年4月1日至5月30日市体委举行市内中小学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化单项通讯比赛,东北师大附中获总分第二名。
  1981年朝阳区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标准达标人数为23179人,占学生总数41.6%,其中有4所学校获市教育局奖励。
  1983年各校普遍实施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均列入教学计划,同时做为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条件之一。
  由于各校普遍重视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达标率逐年提高。1982年达标率为52.7%,1984年为87%,1988年为91.1%。(附表)
  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各校普遍组建了各项运动队,坚持常年训练。1988年末全区共有田径队87个,运动员2493人;足球队33个,队员667人;篮球队14个,队员309人;排球队8个,队员137人;速滑队4个,队员46人;毽子队4个,队员58人;武术队2个,队员20人;乒乓球队2个,队员90人;体操队2个,队员40人;射箭队1个,队员10人。
  第三节 比赛与成绩
  建国后,各中小学根据季节不同经常组织各种单项比赛活动。如冬季组织拔河、踢毽子、跳绳、放风筝等,其它季节组织篮球、足球、中长跑、游泳等。每年春季各校都开一次田径运动会。1980年后,部分中小学还开秋季田径运动会,为参加区运动会选拔运动员,组成代表队进行专门训练。
  区每年春季都召开全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每年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近2000人,观众达14000人,最多达20000人。每年比赛均有纪录被刷新,为了鼓励规模较小、基础较差的学校的积极性,赛前搞一些辅助性比赛,如集体长跑、万米接力、足球赛、广播操比赛等,凡是参加比赛的就可得基础分,并把所得分计入运动会团体总分之中。
  区每年还组织中小学单项比赛活动,列入竞赛计划,年初发至各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朝阳区中学生在参加省、国家及国际比赛中均获好成绩,以汽车厂子弟中学为主体的区旱冰队自1983~1988年曾6年蝉联全国旱冰锦标赛团体冠军,1986年代表国家参加第十五届世界旱冰锦标赛荣获团体总分第五名。
  基层体育代表队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也喜获好成绩。长春五中从1973年以来在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连续6年荣获团体冠军。汽车厂五中多次获区市中学生运动会冠军,1985年代表长春厂办校参加全国企业办校田径运动会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城西乡中心校1983~1986年连续4年获全市跳绳第一名、踢毽第二名。长春五十中学高中1982~1985年连续4年荣获市高中组排球赛第一名,初中1982~1988年连续7年荣获市初中组排球赛第一名。东北师大附中乒乓球男队1965年参加全国在银川举行的少年男子乒乓球赛荣获团体第三名。
  篮球是朝阳区的传统项目,已成区的一大优势。1985年长春市中学生篮球赛,初、高中男女队前4名共16个队,朝阳区占有15个队。长春二中是朝阳区开展篮球活动最早的学校,是长春市中学生篮球运动重点校之一。1951年这所学校曾代表长春市参加全省篮球比赛荣获冠军。长春五中男子篮球队于1974~1988年蝉联长春市高中男队冠军,初中也曾荣获多次冠军。1980年他们代表吉林省参加全国中学生篮球赛荣获第三名。女队在各次比赛中始终排在前两名。解放大路小学篮球女队于1984年荣获全国比赛第七名,省、市第一名,1986年、1988年荣获长春市比赛第一名。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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