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化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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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66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文化市场管理
分类号: G249.273.4
页数: 1
页码: 141
摘要: 本章记述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88年长春市朝阳区境内文化市场管理发展情况。
关键词: 市场管理 文化事业 长春市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些单位和个人开办舞厅、录像厅、书亭等,由市文化局签发许可证。1988年末区内有舞厅9个,书亭72个,录像厅33个。
  文化市场管理主要由区文化馆负责,市文化局为文化市场管理人员颁发管理证件。1985~1988年,按市要求由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工商局、税务局、公安局和文化馆联合对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每年清查3~5次。主要清理色情、凶杀,以及宣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书刊、录像、图片等。1988年一次检查收缴非法读物31册,如数上缴有关部门销毁。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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