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市容整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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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60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市容整顿
分类号: TU993
页数: 1
页码: 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朝阳区城市市容整顿的环境卫生情况。
关键词: 城市建设 环境卫生 市容整顿

内容

长春解放初期,城市建设管理均由市里负责。1956年后,区设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开始实行市区分级管理。主要干道及两侧市管,次干道和街巷胡同的私房修缮、纠纷、非法建筑和绿化等由区管理。“文化大革命”期间,私搭乱建,随意堆放物品现象极为严重,破坏了城市整体规划和市容市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市容的管理和整顿。1983年,区成立市容管理办公室和三整顿办公室,对基建工地、违章建筑、非法占道以及“三小”(小房子、小障子、小棚子),“五堆”(煤堆、土堆、炉灰渣堆、砖堆、柈子堆)进行了严格的整顿清理,当年拆除“三小”1852个,清理残土5272吨,清运人行步道超高土38571立方米。
  1984年区城建部门又与驻在9个街道内的1737个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具体落实了“包交通、包卫生、包秩序”责任。每年7、8、9三个月、区城建局会同区爱卫会、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市场和摊群点进行检查。对不按指定地点经商的商贩进行清理整顿,制止场外交易,并要求工商服务亭、牌匾、广告牌按统一规格和标准执行。
  据1988年统计,几年来朝阳区城建局处理违章建筑2437件次,其中拆除违章建筑143件次,处理各类违章占道2694件次,清除“三小”、“五堆”7847个,市容面貌明显改善。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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