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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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569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内容

一、《长春市朝阳区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和政策及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实事求是地记述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志书采取篇章结构,各篇并列,篇下设章、节、目等层次。全书共21篇,83章,297节。并设《概述》、《大事记》、《杂记》,约50万字。
  三、本志上限一般在1931年,下限到1988年止。个别需要溯源的事物则适当上溯。
  四、本志按事物性质设篇、章,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相同事物,不论其隶属何部门均编入同一篇章。
  五、文体:《概述》有叙有议,叙议结合;《大事记》按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相结合;其余均用记叙体,只记事实,不作评述。
  六、本志以文字为主,辅以表、图和照片
  七、历史纪年,辛亥革命前,使用当时纪年,括注公元纪年;辛亥革命后用公元纪年。本志称“解放后”系指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后。“沦陷时期”系指1931年9月-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期
  间。
  八、各项数据一般用本区统计局数字,个别的采用各有关单位数字。
  九、人物生不立传。对本区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有影响的给予立传。立传人物只记简要生平事迹,以卒年为序排列。
  十、政区及机关名称,均用当时名称。地名除必要时用历史名外,均用现行标准地名,有的地方则古今地名对照。
  十一、数字书写。凡表示数量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习惯用语、词汇、成语、专门名称和表述性语言中的数字则用汉字。百分比用阿拉伯数字,几分之几用汉字。旧纪年的年、月、日用汉字,公元纪年的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四位以上阿拉伯数字采用三位分节法,节与节之间空半个阿拉伯数字的位置。
  十二、本志材料来自省、市、区档案资料、旧志,有关报刊和专著以及有关人士的回忆资料,经考证鉴别后载入。

知识出处

长春市朝阳区志

《长春市朝阳区志》

本书主要记述了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长春后,朝阳区的历史和现状,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朝阳区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口、军事等发展与演变。按照“详今略古”的原则,着重记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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