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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章 站前地区综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543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站前地区综合管理
分类号:
F299.23
页数:
2
页码:
372-3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宽城区的站前地区综合管理、其中包括了机构、主要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地区
管理
宽城区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94年7月,根据市政府决定,成立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处(简称站前地区管理处),为隶属于宽城区政府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1994年11月,市政府确定站前地区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站前地区管理处以政府派出机构角度统一协调、指导站前地区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对站前地区实行统一管理;制定站前地区的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统一指挥、协调各专业执法队伍联合执法,并对驻区单位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火车站站前地区内的经营场地、施工场地、管理设置等进行审批。其管理范围:以站前广场为中心,北起长白路、火车站一步台阶下、辽宁路,西至西三条,南至杭州路、黄河路,东至东一条,总面积0.2平方公里。
第二节 主要工作
法律、法规宣传 为加强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的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的站前地区环境,1995年4月,市政府颁布《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规定》,市公安局颁布《长春市公安局加强站前广场交通管理的通告》。为加大宣传、贯彻法规的力度,站前地区管理处把相关法律条文汇编成册,印发到每一个企事业单位,做到人人皆知。1996年,随着新《市民守则》的颁布,在广场周围设立60多处宣传牌,并安排火车站广播室每日进行一次《市民守则》宣传广播,时刻提醒人们遵守《市民守则》。1997年7月,在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贯彻落实《市民守则》现场会上,站前地区管理处作经验介绍。1998年,组织站前地区企事业单位及业户学唱《市民守则》歌。1999年,在站前广场临街单位和服务网点门前的适当位置设立醒目美观、图文并茂、富有创意的《市民守则》条文版及管理法规宣传图板,在站前广场各出入口设立内容精炼、图文新颖的文明言行提示标牌。每月开展一次《市民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日活动,引导市民遵纪守法。2000年,利用铁路部门的大型电子广告牌宣传站前地区管理的有关规定,使过往行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995年,对乱搭、乱建、乱贴、乱摆、乱放的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共摘除违章牌匾413块,勒令停业3家不法业户,拆除违章建筑18处,清运垃圾11卡车,处理无证商贩5000余人次,处罚违章机动车5000余辆、残疾人车900余台、人力车1500余台,处罚违章人员3万余人次。
1996年,借长春市管理年的东风,开展“洗脸”战役,共摘除违章牌匾1524块,责令31家业户停业整顿,拆除违章建筑18处,清运垃圾29卡车,没收无证商贩营业用具及商品5000余具,捣毁无照行医黑窝点7处。在长春市牌匾、广告标准化、规范化联检中,站前地区管理处所辖各街路均进入样板化街路行列。1997年,采取日常管理与重点突击清理相结合的办法,设立固定岗进行监督执法,强化市容管理工作。清除违章占道1000余起,摘除违章牌匾广告950余块,会同市规划局拆除违章建筑10余处、300余平方米。
1998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与站前地区内121家单位和业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在内容、字迹、摆放、悬挂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广告牌匾,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理整顿,使之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全年共清除违章广告牌匾150余块,清理违章占道路边烧烤18次,清理违章占道经营1700余人次,清理违章占道物150余件。1999年,重点对站前地区主要街路和广场的无证经营、非法占道进行全面清理,共取缔违章广告牌匾300余块,拆除违章建筑5处,清除东一条街垃圾25吨,使站前地区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改观。对“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过程控制,在管理上坚持以单位和业户为“点”、以专业管理人员包路线为“线”、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为“面”的“点、线、面”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使“门前三包”工作形成制度化,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
2000年,根据市政府取缔马路市场的规定,重点清理打击散卖、烧烤、占道经营、违章牌匾广告。采取集中清理与突击清理、宣传动员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顺利地取缔丹东路市场。全年打击无证商贩占道经营1000多人次,清理违章广告牌匾280多块,收缴烧烤用具110多副和半成品、成品肉100多筐,教育处罚400多人次,基本上解决多年来小商贩占道经营的“顽症”,站前地区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综合治理1995年,成立站前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综治工作加强管理。全地区发案12起,破获10起,其中大案8起,破获6起。在这些案件处理中,打击处理人犯53人,教育31人,拘留79人,罚教50人,警告40人,收审129人。
1996年,在区交警大队的密切配合下,全方位治理站前地区的交通秩序。坚持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一起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一起管,严肃处理各种违章行为。全地区共处理违章停放出租汽车600余台次、机动三轮车720余台次、人力三轮车2400余台次。1997年,破获大、小案件40余起,处理人犯100余人。交警支队为站前地区增加警力,严格整治交通。采取定时、定点、全封闭管理的办法,突击治理与日常监控相结合,处罚违章机动三轮车2000余台、农用车30余台,教育处罚违章行人10万余人。
1998年,重点开展整治交通秩序的专项治理,清理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1900余辆次、人力三轮车800余辆次,清理乱停乱放自行车1800余台,教育处罚违章行人12万余人。1999年,与区交警大队密切合作,多次联合行动,对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共扣留违章出租车46辆、机动车620多辆、人力三轮车400多辆,清理违章停放自行车1500多辆,改变站前地区交通秩序混乱状况。同时,还积极配合派出所开展治安管理工作,对“市霸”、“街霸”、“车霸”等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站前地区的公共秩序。
2000年,协助交警大队对进入广场的人力三轮车、随意停放的自行车进行不间断清理、整顿,共处罚人力三轮车1250余台,清理乱停乱放自行车11000余台次。在净化治安环境工作中,还对“黑车”非法营运、出租车司机宰客、无业人员倒票等违法乱纪情况进行治理,共打击黑车20多辆,拘留108人。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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