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卫生监督及监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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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516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卫生监督及监测
分类号: R194
页数: 3
页码: 349-35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2000年卫生监督及监测情况,分别记述了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等。
关键词: 宽城区 卫生监督 监测

内容

食品卫生1989年,区预防保健中心在全区设立12个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站,形成网络化管理模式。1989年~1990年,区预防保健中心又在全区设立12个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站,形成综合执法模式。1991年~1999年,区预防保健中心解体,恢复防疫站原有的建制,形成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射线卫生等各自独立的五大卫生监督体系,监督20余万次,监测样品24万余次,预防性健康体检约16万人次。2000年,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及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发放健康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决定其是否能从事食品行业。
  1989年~2000年,宽城区共举办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法定代表及从业人员学习班124期,参加人数达11046人次。每年巡回监督检查11000户次,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卫生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环境卫生 1989年以来,区卫生防疫站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等四项法规,重点加强7类28种场所的卫生监督和检测工作,严格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1996年,严格执行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GB9663-9673-7996、GB16153-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噪音、顾客用具等进行监督监测。2000年,重点对化妆品、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监测。
  劳动卫生 1989年,按照吉林省卫生厅对劳动卫生实行分级管理制度的规定,区防疫站负责区内企业及乡镇办企业的防尘、防毒工作,指导并安排露天作业的企业职工按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导,提出限期改进意见。
  1989年~2000年,宽城区无职业病和尘肺病例,无职业性有害因素中毒病例。2000年,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放射卫生、经营性卫生监督实行分级管理的规定,宽城区对区属以下医疗单位、部分大专院校及职工医院X线机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共监督监测23个单位的X线机24台,X线机监测率、合格率均达100%。
  学校卫生 宽城区经常通过开展集体体检,对区属中小学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向学生宣传常见病的防治知识,并对患有常见病的学生提出治疗建议。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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