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区属商业 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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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38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区属商业 服务业
分类号: F727;F719
页数: 4
页码: 257-2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2000年区属商业、服务业情况,分别记述了机构、体制改革等。
关键词: 宽城区 商业 服务业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长春市宽城区商业局(简称区商业局)是区政府主管商品流通工作的职能部门。1989年,内设党委办公室、秘书科、业务科、财务审计科、企业管理科、物价科、人事保卫科等7个科室。1990年,增加工会和劳资科等2个科室。1991年,增加蔬菜生产科和局办公室等2个科室,劳资科职责纳入局办公室。1992年,增加项目办公室和经营指导科等2个科室。1993年,内设党委办公室(含工会)、局办公室、财务科、项目办公室、业务科等5个科室。1995年,撤销项目办公室。
  1998年~2000年,区商业局内设党委办公室(含工会)、局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等4个科室。
  第二节 体制改革
  国有商业企业改革 1989年~2000年,宽城区国有商业的体制改革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89年1月~1993年末,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为主要内容的“四放开”;第二阶段从1994年1月~1997年末,巩固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国有民营”;第三阶段从1998年1月~2000年末,探索并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1989年以前,国有商业企业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根据政府的指令性计划组织商品供应,即实行统购派购、统一分配的销售方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商品生产迅速发展,商业体制上的弊病日益暴露出来。人们思想观念的僵化、管理方式上的“大锅饭”、经营方式上的“官商化”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国有商业企业体制改革的进程。
  1989年1月,开始第一阶段区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实行招标承包,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引入企业。通过招标承包,区商业局与各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一定三年的承包合同。企业内部实行指标分解,逐级签订包保合同。各企业以劳动、工资、保险制度综合配套改革为主线,以柜台承包为主要模式,实行“四放开”。这种经营承包责任制,改变过去企业经营决策权力过分集中于政府的做法,扩大企业自主权;改变过去以指令性计划为主,行政手段为主,实物管理为主,排斥市场机制的做法,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比计划经济有较大的灵活性。
  1990年~1991年,国有商业企业承包之后实行经理经营责任制,在不改变所有制结构的前提下搞活经营决策结构。区商业局对企业经理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目标管理方案。围绕企业的经营目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强化职工文明服务用语,严肃柜台纪律,积极抓好货源,改善店容店貌,加强商品陈列和摆售,商品明码标价,做到一货一签等等。这种经营目标责任制的实行,对改变企业“官商化”作风,增强企业的经营意识和服务意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经营目标责任制始终存在着一个基数和分成比例如何确定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兼顾国家和企业利益的问题。所以每年年初区商业局在下达指标时,各单位吵基数、压比例的现象普遍存在,国家、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企业的生存还要依赖于政府。
  1992年~1993年,商店经营的商品逐步放开,计划经济逐步由市场经济所取代,国有商业的经营活动由过去靠政府发展到企业要找市场,新的形势要求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在这种情况下,区商业局与企业签订第二轮承包经营合同,进一步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明确奖惩办法,承包、租赁人缴纳风险抵押金。这种改革方式要求企业把承包指标分解到各门市部、各经营小组。制定奖惩条例,打破分配上的“大锅饭”。指标完成得好与坏与职工的切身利益挂钩,各经营小组在商店的监督管理指导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经营使职工的思想产生重大转变,由过去的被动经营到现在自主经营,由过去靠企业开工资到现在靠自己挣工资,不存在“旱涝保收”的问题。职工思想上的压力,产生做好本职工作的动力,使企业的经营活动有了活力,有效地促进企业各种形式的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各商店都着手制定从柜台到后勤、从营业员到科室干部各层面的岗位责任制,使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保证经济效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得到妥善解决,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关系得到较好的兼顾。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建立,调动了各单位搞活经营的积极性。全区商业企业纷纷想方设法增加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如增加建材、农业生产资料、五金交电、海鲜水产品、音像、电脑打字等兼行跨业的经营项目,成立“四个公司、一个中心”(物资供销公司、电器电缆公司、商业贸易公司、摩托车经销公司、在厦门成立电脑计算机服务中心)。
  在此期间,市劳动局、社会保障局在汉口商场进行劳动工资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总结出“岗位技能工资制”(根据技术水平、责任大小、劳动强度、环境条件、个人贡献等确定职工工资)和“以岗定人、以人定责、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动态工资管理制度的经验,并在系统内迅速推广。
  1994年1月,开始第二阶段国有商业体制改革。企业实行“改”(改变经营机制)、“转”(转变经营格局)、“租”(门点整体出租)的方式,推行“国有民营”,进一步巩固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也使部分亏损企业得以生存。
  1994年~1995年,国有商业企业开始实行“国有民营”经营承包责任制。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经营,实质是在不改变所有制结构的前提下,对国有企业实施所谓的“私有化”经营。国有企业实行“国有民营”,促使企业建立竞争机制。各企业从上到下层层承包,商店、门市部和经营小组建立竞争机制,把干部招聘同职工择优上岗结合起来,建立以经理为首的决策快、效率高、指挥灵的管理体系,建立党、政、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关系协调的领导班子,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制度基本形成,有效地推进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运行机制的形成。
  1994年~1997年,随着城市改造速度的加快,国有企业地处长春市主要街路的骨干经营网点先后有17处拆迁,面积达3530平方米,很大程度地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改革的进度。
  1998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增强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成为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从1998年起,宽城区的国有商业企业改革出现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有限责任等投资主体多元化形式。宽城区国有商业企业在经营机制多样化的改革形式中,突出产权制度改革这个重点。
  1998年5月,长春市桥外商场进行股份合作制的改制,成立长春市宽城春阳股份合作公司,成为宽城区首个国有商业改制的企业。在岗58名职工全部出资入股,国有资本退出5.5万元,吸纳增量资金20万元,同时割断企业债务链百余万元。同年,长春市铁北菜站从盘活企业资产入手,以820万元出售3万平方米经营场地给长春市最大一户民营企业—长春三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卸掉企业460余万元债务,活化资金360余万元,并将企业改组为长春市铁北蔬菜有限责任公司。此举被列为宽城区1998年企业改革四件大事之一。
  2000年年末,宽城区商业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处于探索之中。长春市宋家商场、长春市铁北副食品商店、长春市汉口副食品商店等商业企业正在筹备产权制度改革。
  集体所有制商业企业改革 宽城区商业系统11家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与国有企业的改制基本同步进行。这些集体所有制企业过去一直延用全民所有制的经营管理模式,使发展受到限制。再加上企业资产不良,经营网点的产权绝大多数又是公企房,因此包袱沉重,欠债较多。从1995年开始,这些企业的经营网点全部对外出租,借助外部实力,维持企业生存。企业改革基本是采取租赁经营的方式。区商业局制定所属企业当年租赁经营基数,完善租赁实施细则和企业经营者聘任条例,并与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经营者的选聘实行“三干四保两不欠”,即经营者本人申请干,职工群众拥护干,上级党委审核同意干;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保管理费不拖欠,保职工队伍稳定,保租赁基数完成;不欠职工工资,不欠职工养老金。
  1999年以后,宽城区商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加大步伐。1999年,区百货总店率先迈出第一步,将自有产权网点291平方米在拆迁时出售,售出价格为87万元,用45.8万元一次性安置职工23名。南广副食品商店以60万元的价格公开拍卖一处经营网点,对职工进行一次性安置。站前副食品商店在接收南广副食退休职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同时,兼并其剩余资产。贵阳饭店为了减轻企业债务,以75万元的价格将贵阳街一处464平方米的网点出售给个体商人,使这个老企业不仅卸掉部分欠债,而且一次性安置职工28人,为深化改革奠定基础。2000年末,宽城区商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安置、资产整体改革尚未到位。
  第三节 经营管理
  企业经营 由于商业体制的改革,企业的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随之发生变化。1989年1月~1993年末,是国有商业从经营思想到经营方式的转变阶段。其方式由计划经济的模式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市场格局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商业的职能作用由“保障供给”、发挥主渠道作用,向面对市场、在多家经商的竞争中求生存转变。进货渠道打破过去的一级批发对二级批发,二级批发对三级批发,三级批发面向零售企业的局面,形成多家经商的态势。国有商业所占的市场份额日趋缩小。1989年国有商业企业商品销售额3917万元,1999年288万元,2000年261万元。1989年集体所有制商业企业商品销售额2919万元,1999年83万元,2000年6万元。
  1994年~1999年,国有商业在经营方式上坚持完善职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经营责任制,靠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增强生存能力。企业实施“国有民营”,职工实行柜台承包,承包指标与工资挂钩。
  2000年,企业逐步发展到经营网点全部面向社会整体对外出租。
  企业管理 1989年~1992年,作为商业体制改革的初级阶段,尽管实行柜台承包和“四放开”,但是管理模式基本上是延续计划经济时期的办法,即当市商业局向各区下达流通和财务指标时,区商业局再按上级下达的指标对各企业实行逐级承包。同时常年抓好企业管理体制的基础工作,即抓资金管理,抓增收节支,年终对各项指标进行考核,以此为主要条件评选先进企业。
  1993年开始,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逐渐被打破,管理内容发生变化。企业实施“国有民营”经营承包责任制,一直延续到1999年。实施“国有民营”后,区商业局统管的购、销、利、费、劳等几项主要经济指标已经无从考核,取而代之的是对企业承包基数的考核和管理。
  2000年开始,产权制度改革贯穿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在确保职工稳定的前提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根据国企改制的政策,进行国有资产和职工国有身份“双退出”工作。
  第四节 重点企业简介
  长春市铁北蔬菜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铁北蔬菜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环路2169号,占地面积65278平方米。在职职工89人,离退休职工142人。该企业原名为长春市铁北菜站,1997年改为现名,是宽城区内最大的一家蔬菜仓储批发中心。1989年~1997年,企业年销售额累计实现2945万元,利润累计实现107万元。1997年,投资500多万元修建5600平方米大型恒温菜窖,扩大蔬菜批发经营规模。1998年以后,经营形式主要以对外出租经营场地、菜窖获取收益。该企业1989年被评为长春市商业先进单位和长春市一级企业。
  长春市汉口副食品商店 长春市汉口副食品商店位于长春火车站站前,主要经营门点的面积有800余平方米,是区属零售商业重点创利税企业。该企业在1990年被评为市“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三A企业和省级文明单位。
  长春市前进洗染厂 长春市前进洗染厂位于光复路伪皇宫附近,占地面积1300平方米,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从事的生产项目是根据厂家的要求对布匹进行染色加工。企业原有职工62人,退休人员41人。该企业在省内洗染行业小有名气,是区商业系统创利税大户。1989年~1997年,企业销售累计实现2207万元,累计实现利润156万元。由于该企业染布用的原料对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污染,特别是厂址地处光复路伪满皇宫博物院附近,从保护文物的角度,1998年6月,宽城区政府要求该企业停产。1999年,市政府对伪满皇宫博物院周围进行规划,企业列入拆迁范围。同年,与房地产开发部门协商,对企业职工进行一次性货币安置。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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