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民负担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33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农民负担管理
分类号: F323.8
页数: 1
页码: 2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宽城区的农民负担管理、其中包括了农民负担的村提留、乡统筹提取管理等情况。
关键词: 农民负担 宽城区 管理

内容

1995年,成立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1998年,区政府相继下发《宽城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若干规定》、宽城区关于村提留、乡统筹提取管理、使用的有关意见》、《宽城区关于加强农民负担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随着政策法规的落实和行政业务措施的加强,宽城区农民负担呈逐年下降趋势。
  在生产性服务收费方面,实行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公开,给农民发放监督卡。并遵循自愿互利原则,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在管理上,实行统一规范的凭证、账簿,由主管财经领导一只笔审批资金,防止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1996年,农民负担的村提留、乡统筹为628万元,占1995年农民人均所得的40%;2000年下降到463万元,占1999年农民人均所得的20%。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阅读

相关地名

宽城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