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使用方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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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3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方式
分类号: F321.1
页数: 1
页码: 2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宽城区的土地使用方式、其中包括了行政区划调整、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允许土地有偿转让、出租、入股,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机制。
关键词: 土地 承包期 宽城区

内容

从1983年起,奋进乡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按人口分摊到农民各家各户经营,承包期为15年(1983年~1997年)。
  1995年9月,长春市行政区划调整,原郊区的兴隆山、兰家两镇划归宽城区,宽城区由一乡变成一乡两镇。1997年,宽城区的一乡两镇全部签订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为30年(1997年~2027年)。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允许土地有偿转让、出租、入股,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机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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