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税、地税分开前的宽城区税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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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国税、地税分开前的宽城区税收
分类号: F812.42
页数: 2
页码: 196-19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9年到2000年长春市宽城区国税、地税分开前税收情况。
关键词: 宽城区 国税 地税

内容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21日长春特别市政府成立。同年11月11日,根据东北税务总局批示,长春特别市税务局成立,隶属东北税务总局。长春特别市税务总局下设3个税务所,其中的车站税务所负责宽城区的税务工作。
  1949年,长春特别市税务局改称长春市人民政府税务局,隶属吉林省人民政府税务局,下设10个税务所,其中的南广场税务所、车站税务所、孟家桥税务所和宋家洼子税务所负责宽城区的税务工作。1950年11月,长春市人民政府税务局设置调整,下设2个分局和8个税务所,其中的南广场分局和车站税务所、宋家洼子税务所负责宽城区的税务工作。1951年,南广场税务所改为二分局,与宋家洼子税务所共同负责宽城区的税务工作。
  1952年6月,长春市人民政府税务局将各分局管理区域与市区内各行政区统一起来,下设的二分局负责宽城区的税务工作。1957年7月,长春市行政区划调整,长春市人民政府税务局二分局改为宽城分局。1958年,根据中央关于精简机构的方针,长春市人民政府税务局、长春市建设银行并入长春市财政局。同其他区一样,宽城分局与区财政科合并,成立宽城区财政科。1959年7月,宽城区对外保留税务分局名义,分别使用财政、税务专用章,对内一套人马,改称区财政处。1961年,长春市税务局恢复,宽城区税务分局也随之恢复。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税务机构一度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7月,市税务局成立生产领导小组,宽城区成立税务分局革命领导小组。1970年,长春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税务局成立,宽城税务分局成立。1971年1月,宽城区税务分局与区财政科合并,改为宽城区财政组,组织、人事关系均下放到宽城区。1972年10月,长春市税务局恢复,宽城税务分局恢复,由市税务局直接领导。
  1989年,长春市税务局宽城分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科、计会科、税政科、4个征收科、4个检查室等13个科室。1990年,长春市税务局宽城分局又分设出长春市税务局宽城区局,该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科、4个检查科、私营企业科等7个科室,负责长春市27个个体所的征收任务。
  1994年10月,长春市税务局宽城分局分设出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宽城分局和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宽城分局。而长春市税务局宽城分局则变为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吴淞分局,专门负责长春市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征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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