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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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8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政收入
分类号: F812.41
页数: 1
页码: 1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9年到2000年长春市宽城区财政收入分为企业收入、工商税收、农业税收和其他收入四项。企业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工商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产品税,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其他收入包括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
关键词: 宽城区 财政 收入

内容

宽城区财政收入分为企业收入、工商税收、农业税收和其他收入四项。企业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和国有企业亏损补贴,工商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产品税,农业税收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其他收入包括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
  1989年,宽城区全面推行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政策上注意增加企业发展后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调动征管部门的积极性,财政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当年完成4421万元。1991年,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区财政局从稳定大局出发,强化税收征管,大力筹措资金,积极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和兴企年活动,财政收入在历史上首次突破5000万元大关,完成5057万元。1993年,通过强化征收目标责任制,防止“跑、冒、滴、漏”,严格控制减免税和拖欠税款,财政收入突破6000万元大关,完成6201万元。宽城区财政收入在同体制下实现5年连续增长。
  1994年,是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第一年,按体制要求彻底打破企业级次界限,各级政府税收按属地进行管理。当年宽城区完成全口径税收9478万元,体制留用收入3329万元。1995年,是新财税体制运行的第二年,也是“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这一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平稳,财政收入超额完成预算任务,在连续几年超收的情况下,仍然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突破1亿元大关,圆满完成“八五”计划工作任务,并为“九五”计划的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1996年,宽城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5988万元,跃居全市城区之首。
  1997年~1999年,为保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明确奖惩措施,制定印发《关于对街、乡(镇)和重点企业税收超额的奖励办法》,对没有完成税收任务的企业取消评选先进和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对税收完成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做到奖罚分明。调整区级财政和各街道、乡(镇)之间几个税种的分成比例,增大街道、乡(镇)留用收入,调动基层财政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同时财税部门积极配合,强化重点企业税收征管,重点解决欠税、偷税、漏税、骗税等问题,切实堵塞税收漏洞,实现财政收入连年增长。
  2000年,组织收入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区财政局立足于抓早、抓紧、抓实,妥善部署。协调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将财政收入计划具体落实。严格税收征管,主动配合税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切实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严厉打击偷税、骗税、逃税等行为。抓好收入的均衡缴库工作,严格均衡缴库目标,将收入进度与各部门的利益挂钩,促进预算收入及时、均衡、足额征缴入库。抓好各项非税财政收入的收缴,在加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缴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罚没和收费等项非税收入的征管方式,扩大“票款分离”实施范围,规范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的管理,加强对执收执罚单位的监督检查,保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当年,宽城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8677万元,连续5年名列全市城区之首。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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