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优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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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7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优抚
分类号: E289.34
页数: 1
页码: 1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9年到2000年长春市宽城区人武部每年都会同区民政局安排人员深入优抚对象家中,开展优抚工作。
关键词: 宽城区 军事 优抚

内容

区人武部每年都会同区民政局安排人员深入优抚对象家中,开展优抚工作。特别是在“八一”、元旦、春节前夕,区人武部和区民政局都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街道、乡(镇)做好拥军优属工作。1993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区人武部起草《宽城区军人优抚优待实施细则》,经区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个细则,对优抚对象,特别对农村优抚对象提高优待条件和优抚金、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受到优抚对象的欢迎。1999年,为调动广大应征青年的积极性,区人武部建议调整义务兵优抚金标准,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农村籍入伍士兵的优抚金每年都不低于1500元,并实行上不封顶、下要保底的政策。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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