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告诉 申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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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60
颗粒名称: 第八节 告诉 申诉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180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2000年告诉;申诉工作情况。
关键词: 宽城区 告诉 申诉

内容

1989年,区法院接待来访3104人次,处理来信356件次,处理简易纠纷504件,解答法律咨询668人次。院长接待来访588人次。1990年~1993年,接待群众来访360人次,处理来信57件。院长接待来访190人次,处理来信13件。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积极慎重地审理申诉案件51件,结案率100%。
  1994年~1997年,受理申诉案件100余件,结案率100%。1996年,因宽城区外贸与獭狸鼠养殖户之间合同纠纷引起养殖户群体上访的突发事件。区法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较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因獭狸鼠养殖纠纷案的审理和赔偿。在刑事方面,以诈骗罪追究外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巨维的刑事责任;在民事方面,区法院抽调业务骨干17人,先后奔赴家住5省67个市(县)的养殖户家中,做大量安抚工作,使2800余人要在第三届中国长春电影节前集体上访的不安定势态得到平息。1996年11月,区法院抽调力量第三次奔赴全省各地,将所收缴的170余万元的赔偿款返给养殖户。由于工作出色,区法院被市中法荣记集体三等功。针对上访逐年上升的势头,建立院长、告申庭和各部门的三级接待网络,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
  1998年~2000年,受理申诉案件5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万余件,回复群众来信500余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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