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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三节 刑事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5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刑事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17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2000年刑事审判情况。
关键词:
宽城区
刑事
审判
内容
1989年,区法院针对杀人、抢劫、放火、强奸、重大盗窃、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上升的情况,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并体现党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43件,审结341件,结案率99.4%,判处罪犯414名。已判处的案件中,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案4件,放火案1件,重伤害案13件,强奸案21件,抢劫案17件,重大盗窃案66件,流氓案7件;属于经济犯罪的贪污案6件,盗窃公共财物案57件。判处的罪犯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2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02人,判处拘役的8人,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分的52人。
1990年~1993年,区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523件,审结1514件。共判处罪犯173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669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725人,判处拘役的40人,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分的297人。刑事案件平均审限为23天。多次召开公判大会,进行公开宣判,达到惩罚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刑事审判在坚持“严打”斗争的同时,还对罪刑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判处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分。少年刑事审判庭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寓教于审,加强跟踪帮教措施,建立帮教档案,协助单位建立帮教组织,定期进行回访,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1994年~1997年,在全国“严打”统一行动中,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101件,审结2086件。刑事案件大要案在20天至1个月内审结,一般公诉案件也在1个半月的审限内审结,没有发生超审限问题。创办“缓管免人员法律知识学校”,讲授自编的《法律知识教材》,增强缓管免人员的守法意识。帮助多名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恢复学业。在学校设立“少年法律信箱”,组织全区中小学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1998年~2000年,学习和执行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保持高压势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412件,审结1405件,判处犯罪分子1695人,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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