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执法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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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41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执法监督
分类号: D631.1
页数: 2
页码: 170-1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2000年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分别记述了审核把关、执法检查等。
关键词: 宽城区 公安 执法监督

内容

审核把关 1989年~2000年,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立案、传唤、扣押、处罚等审批制度,转变“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处理”的思想观念,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对待案件当事人的诉讼、申诉(复议)请求,严格地按照相关程序接待和应诉,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
  执法检查 坚持按季度对执法单位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执法卷宗,整改纠正各种执法问题,对有过错的,根据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对干警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行处罚的规定》,追究执法责任。
  1990年,通过执法检查,查出收审超范围、超时限,治安处罚定性不准确、有的裁决没有履行等问题。通过纠正,重新报捕4人,教养1人,行政拘留3人。省、市人大和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时,对区公安分局能积极地纠正自己单位存在问题提出表扬,对执法检查工作表示满意。1991年,检查各类案卷4287卷,更改或退回补充306卷。1992年,检查各类案卷3871卷,发现问题整改166卷,发现已经裁决未执行治安处罚的69人。通过催促落实,除特殊原因无法执行的10人以外,对其他59人进行裁决执行。1993年,检查各类案卷4608卷,发现问题整改150卷。1994年,检查各类案卷4551卷,发现问题整改243卷。1995年,检查各类案卷4608卷,发现问题整改141卷。1996年,检查发现执法不当案件3起,全部予以改正。1997年4月~9月,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执行情况,重点对乱扣押、乱罚款及赃款赃物不及时登记返还或移交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998年,重点对198起取保候审案件和261名取保候审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的6名干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通报批评。1999年,重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执行情况,保证在办案法律程序、定性、处罚、证据等方面都公正完整。2000年,对执法单位分四个季度进行执法质量考核,全年查阅刑事执法卷宗200册、行政执法卷宗2100册,整改纠正执法问题10项,追究责任人5人。当年,区公安分局被市公安局评为执法达标先进单位。
  规范执法 199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省公安厅《关于严密收审工作程序,加强收审工作管理的规定》及市公安局《关于使用收容审查措施的规定》,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执行收容审查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收容审查的条件、对象、审批程序及收容审查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公安部《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制定《关于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劳动教养的条件和对象。制定《关于办理伤害案件的有关规定》,分别对轻微伤害、轻伤害、重伤害的办理作出明确规定。
  2000年,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建立留置人员报告制度》、《对取保候审案件实行限时办理的规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的规定》等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办事,依律执法。区公安分局还建立法规库,为民警执法提供法律服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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