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劳动监察 仲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2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劳动监察 仲裁
分类号: F249.273.4
页数: 2
页码: 159-1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宽城区的劳动监察 仲裁、其中包括了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情况。
关键词: 劳动 企业 宽城区

内容

劳动监察 1994年,成立区劳动监察中队,大力宣传《劳动法》,并根据全国劳动用工大检查活动安排,对区属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1995年,共检查各类用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740余家,为793人补办、补签用工手续和劳动合同。1996年,撤销区劳动监察中队,在劳动局内设劳动监察科,针对“三资”、乡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建筑工地的劳动合同执行情况,配合长春市劳动执法检查统一行动,对391家企业进行检查,清退童工1人,补发拖欠的职工工资21360元,下达整改指令书4份,办结市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监察案件5件,为3887人补签劳动合同,为300人补办用工手续。1997年,开展劳动执法检查月活动,共监察101家企业,涉及劳动者8000余人。1998年,监察企业110家。1999年,对120家企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接待处理举报案件53件,涉及职工71人,追回工资5700元。同时开展劳动年检工作,对270余家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0年,处理举报案件18件、市长公开电话6件,帮助20余户企业修订内部管理制度,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900元、抵押金4600元、各类补偿款19000元,对3户严重违反《劳动法》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对200家企业进行劳动年检,对20家有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
  劳动争议仲裁 1993年,成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及劳动信访工作,全年鉴证劳动合同57份,接待处理劳动信访案件10件。1994年,鉴证劳动合同584份,处理劳动信访案件30多件。经过培训,使10人取得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证书。推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开庭审理1起劳动争议案件,率先在4个城区中开庭办案。1995年,重点进行区劳动争议处理网络建设,在全区转制企业及乡镇企业建立205个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员441名,处理劳动信访案件600余件,办理劳动合同鉴证18030份。1996年,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9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理劳动信访、劳动争议案件30件,涉及职工146人;开庭审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件。全年为278家企业的6812份劳动合同办理鉴证手续,并纠正违法合同2000余份。1997年,在全区300家企业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程序,鉴证劳动合同135家6938人,纠正违法劳动合同2500份。全年接待处理劳动信访、劳动争议案件17件,结案率为95%。1998年,办理劳动合同鉴证204家7862人,处理劳动信访案件16件,受理劳动争议申诉案件6件,结案率均为100%。1999年,为236家企业7134名职工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接待处理劳动信访案件80件,涉及职工110人,其中集体访5件,涉及40人;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6件,结案率为100%。2000年,为264家企业8158名职工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劳动合同鉴证率达到98%以上;劳动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办理、复查、统计、归档、分析制度。接待处理上访案件83件、130余人次,受理市长公开电话11件,没有出现重复上访现象;立案审理20起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金额15万余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无一起错案。同时与区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审查集体合同4家;举办企业经营者和劳资人员培训班,对22个主管部门、95家企业的150名劳资人员进行培训。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阅读

相关地名

宽城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