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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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2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1.4
页数: 1
页码: 1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宽城区的劳动就业、其中包括了待业人员安置、再就业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宽城区 人员 就业

内容

待业人员安置 1989年起,按照国家要求,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全年共安置待业人员4059人,其中临时工653人,自谋职业336人。1990年,安置待业人员1655人。1991年,安置待业人员2985人,筹措待业资金10万元帮助97名待业职工二次就业。1992年,以市场就业为主导方式,安置待业人员729人。1993年,利用市、区、街三级就业服务体系,安置待业人员2629人。1994年,安置待业人员1635人,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办理“就业证”的工作。1996年,安置待业人员809人。
  再就业工作 从1997年起,劳动就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工作上,全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118人。1998年,宽城区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分中心、服务站27个,培训基地2个,再就业基地10个,安置下岗失业职工815人。1999年,宽城区建立区、街道、站三级服务的再就业工作体制,12个街道(乡、镇)建立12个规范化的劳动管理服务站和职业介绍所,还有9户国有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站。全年开发用工岗位2360个,下岗职工再就业1234人。2000年,再就业工作向社区延伸,9个街道、90个居委会建立社区服务网点248个,全区形成10个系列、55个服务项目的社区服务体系。全年开发用工岗位2574个,安置下岗职工904人。1998年~2000年,区政府每年均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岗位开发、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指标,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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