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编制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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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2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编制工作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1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宽城区的编制工作、其中包括了宽城区编制工作继续实行卡、簿、册三统一原则,实行进编落卡,按编进人。区人事局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部门协商制定《宽城区区直机关编制包干办法》,实行空编受奖、超编受罚,有效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增长。建立事业单位编制档案等情况。
关键词: 宽城区 机关 编制

内容

1989年,宽城区编制工作继续实行卡、簿、册三统一原则,实行进编落卡,按编进人。凡是调入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必须先到区编办核编,再办理相应手续。区人事局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等部门协商制定《宽城区区直机关编制包干办法》,实行空编受奖、超编受罚,有效控制编制和人员的增长。1990年,重新核定区委办等17个部门的编制,对机关各部门自然减员的62名编制集中掌握。根据吉政发[1989]27号文件要求,撤销机关集体事业编制84名;撤销区计经委等8个部门的集体编制,人员由部门自行安排。建立事业单位编制档案,为区属109个事业单位建立编制档案327份。根据吉政发[1990]13号文件精神,经区编委批准,成立宽城区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为区人事局所属事业单位。1991年,为强化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准进通知书”制度。当年共签发“准进通知书”227份,控制人员不合理增长。同时开展削减街道办事处集体事业编制工作,精简人员229人。1992年,削减街道办事处集体事业编制41名。实行干部计划管理制度:各部门按实际编制数额向区编办申报需求计划,经区编办审核后下达全年增员计划,各部门再按计划向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申请增员。1993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区监察局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增设两个内设机构的工作。1994年,区编委对区机关人员实行“只出不进”,对教育系统实行“退二进一,出一进一”等政策。1997年,为规范宽城区机构编制管理行为,制定下发《宽城区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向各单位下发《人员编制卡》,并建立各单位的人员编制台帐。2000年,按照《宽城区清理乡镇超编和借调人员工作方案》,对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工勤编制、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和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查。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宽城区各乡镇不存在超编现象。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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