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人事制度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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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22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人事制度改革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1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宽城区的人事制度改革、其中包括了机构改革、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情况。
关键词: 干部 宽城区 机关

内容

机构改革 1995年,经区委常委会研究,按照市委、市政府长发[1995]29号文件规定,宽城区区直机关进行党政机构改革。设置机构31个,比改革前的42个减少11个,精简幅度为26.2%。其中,区委机关设置6个部门,另设部门管理的机构1个;区政府机关设置25个部门,序列外机构1个。市编委核定宽城区行政编制584名,其中区本级375名,街道办事处机关209名,机关工勤人员改用事业编制,按行政编制总数的10%核定。区直党政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均为正处级,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均为科级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布置,宽城区成立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接收原郊区管辖的兴隆山镇、兰家镇,将原宽城区管辖的铁西、青年两个街道划归绿园区。接收原郊区涉农机构的52名分流人员,安置原区人武部划归地方的12名工作人员到区机关工作。
  1996年,完成各部门“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和领导职数)”方案的审核工作,并形成汇编材料。9月份,对区人大,区政协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宽城区机构改革的批复,宽城区党政机关共内设机构180个,其中党政部门内设机构105个,街道内设机构54个,乡镇内设机构21个。区直机关中层领导职数83名,精简27%;街道(乡、镇)领导职数85名,其中街道55名,乡镇30名。区人大、区政协机关分别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和4名。区直党政机关、街道(乡、镇)行政编制750名,其中区直党政机关406名,街道209名,乡镇135名,实有929名。安置富余人员26名,机关提前离岗84名。
  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996年,宽城区制定《宽城区国家行政机关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宽城区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宽城区国家公务员过渡考核任职实施办法》、《宽城区国家公务员调研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管理实施办法》、《宽城区国家公务员级别确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宽城区机关、街乡镇非领导职务设置有关问题的说明》、《宽城区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健全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规定召开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动员大会和4次业务讲解会,为全区528名公务员办理过渡手续和职务级别确定,安排56个科长职位实行竞争上岗,基本完成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建立起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框架。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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