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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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190
颗粒名称: 第十篇 民政
分类号: D632
页数: 10
页码: 143-1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宽城区1989-2000年的民政、其中包括了机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事务管理、优抚、双拥共建、救灾救济、社会保障、老龄工作等情况。
关键词: 民政 建设 宽城区

内容

第一章 机构
  长春市宽城区民政局是主管全区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政府组成部门。1989年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济保障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科、优抚科、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等5个科室,下设区婚姻登记处。1995年机构改革后,内设办公室、政建社会福利科、优抚科、社会事务科等4个科室,下设区婚姻登记处。2000年,机构没有变化。
  第二章 基层组织建设
  第一节 社区建设
  1989年~2000年,经过历届选举产生的居民委员会基本是稳定的,但也有少数街道办事处随着形势的发展需要,对个别居民委员会有过分、合、并、减的调整。1995年,全区居民委员会由177个减少到142个。1999年,全区居民委员会由142个合并为94个。2000年,开始社区建设,对全区居民委员会进行重新规划,94个居民委员会合并为53个社区。社区的主要职能是收取卫生费、治安费,调解邻里纠纷,抓计划生育,组织治安巡逻。
  第二节 街道乡镇政权建设
  1989年,宽城区有13个街道和1个奋进乡。1993年11月,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在保持各街道办事处建制不变的情况下,站前与西广两街道办事处合署办公,新发与胜利两街道办事处合署办公,全区由13个街道变为11个街道和1个乡,即站前、新发、东广、南广、群英、兴业、凯旋、团山、柳影、铁西、青年街道和奋进乡。1995年5月,长春市进行区划调整,宽城区的铁西、青年两街道划归新成立的绿园区,原郊区的兰家、兴隆山两镇划归宽城区,全区由11个街道减至9个街道,由1个乡变为1个乡2个镇,即站前、新发、东广、南广、群英、兴业、凯旋、团山、柳影街道和奋进乡、兰家镇、兴隆山镇。
  第三节 村级组织建设
  1998年~2000年,区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中共中央办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吉林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换届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工作。1998年,在第一次换届选举中,通过“海选”的办法在1乡2镇的34个行政村(奋进乡10个,兴隆山镇13个,兰家镇11个),选出村主任34名、副主任及村委会委员140名,村民代表参选率97%以上。村民委员会坚持村务工作接受村民监督、村务工作民主管理、重大村务工作请村民参与,并认真听取村民意见。
  第四节 村民自治
  1989年~2000年,宽城区为落实村民自治工作,先后制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监事会制度、按期换届选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财务检查与审计制度、收益分配制度、村规民约等等。村民积极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认真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到选举公开、公平、公正。完善的民主选举制度,使所选出来的村民委员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权威性。
  第三章 社会事务管理
  第一节 婚姻登记
  1989年~2000年,区婚姻登记处共受理结婚登记31466对,离婚登记5110对,离婚登记占结婚登记的16.3%。少数人未经登记结婚,数字无法统计。
  1989年~1996年,离婚率最低的年份是3%,随后浮动在7%、8%、11%、15%、19%。1998年~1999年,离婚率居高不下,达28%。1989年~2000年,全区总的平均离婚率是16.3%。以上统计,不包括法院判处离婚案件的数字。
  第二节 殡葬管理
  1989年~2000年,区民政局通过板报、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殡葬改革,破除迷信思想,提倡简办丧事、文明节俭办丧事,提倡“薄事厚养”。在民政部门的努力和相关部门配合下,全区火化率年年都达到100%,消灭开棺起尸二次火化现象,但保留少数民族,特别是回族同胞土葬的风俗习惯。
  第三节 收养
  孤残儿童收养工作,2000年以前由市民政局直接负责。1989年~2000年,区民政局曾先后将4名适龄孤儿送到吉林省孤儿学校学习。
  第四节 社会福利机构
  1989年,奋进乡成立敬老院,入住老人65人。1995年区划调整后,兰家镇、兴隆山镇各有1所敬老院,平均入住老人35人左右。
  1989年~2000年,宽城区不断探索“民办公助”或“公办民营”方式,开展养老社会示范活动,探索出多种形式的养老途径。1989年开始,宽城区出现第1所老年公寓。到2000年,全区已有老年公寓10所,其中民办9所,区办1所。老年公寓平均长期入住300人,其中区办年平均入住16人。入住老年公寓的老人们,基本上可以享受周到服务。
  第五节 地名、勘界
  宽城区的地名和勘界工作,分别在1980年和1996年进行。
  198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国发[1979]305号)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地名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宽城区地名委员会,下设地名办公室,负责全区的地名普查工作。在这次地名命名更名工作中,普查1305条各类地名。其中,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实体201条,街广场452条,交通运输、邮电、公共企事业34条,金融、商业、宾馆服务行业184条,驻区、区属工业162条,机关团体、科研、新闻、文教卫生253条,名胜古迹、烈士墓、遗址等19条。撰写各主要地名概况名称的由来和涵义的文章106篇。对区内无名街路,本着“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好找好记”的原则予以命名,对名称不雅的人群居住地名称进行更名(如将“白狗屯”更名为“新月屯”)。绘制以区、街为单位的行政区划图,实现“以图指界”,解决过去界线混乱不明的问题。同时,对全区门牌进行解放30多年来第一次重新编码,出版《长春市宽城区地名志》。又于1992年进行地名普查和资料更新工作。
  在这次地名更名工作中,宽城区被省、市评为先进单位,区地名办代表吉林省出席1993年在天津市召开的全国地名学术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
  1996年~1998年,开展勘界工作。对全区342.2平方公里面积进行全面勘测,对区属一乡两镇的70条街路进行命名,加强地名普查期间埋设的屯标管理工作。
  在全区近125公里的边界线上,共埋设标有国务院字样的界碑37座。其中,有三角界碑4座,即“宽九二”(宽城、九台、二道)碑、“宽德九”(宽城、德惠、九台)碑、“宽绿农”(宽城、绿园、农安)碑、“宽农德”(宽城、农安、德惠)碑。勘界工作结束后,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界碑管理责任制。宽城区的此次勘界工作,受到市政府表扬。
  第六节 福利企业管理
  1989年,宽城区有福利企业58家,安排671名残疾职工,工业总产值4510万元。1995年,福利企业89家,安排838名残疾职工,工业总产值8481万元。2000年,福利企业52家,安排537名残疾职工,工业总产值8687万元。
  第七节 社团民间组织登记
  从1989年区民政局恢复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以来,已注册有宽城区教育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财政协会,会计协会,珠算协会,红十字协会,朝鲜族老年协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党建协会,卫生工作者协会,计划生育协会,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联合会,海外联谊会,体育总会,工商行政管理学会,检察官协会,组织工作研究会和知识分子工作理事会等19个单位。
  2000年年末以前,区民政局尚未开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第四章 优抚 双拥共建
  第一节 优待 抚恤
  1989年~2000年,全区有优抚对象23000人。
  1989年,宽城区开展社会齐抓共管,爱心献功臣,百家单位扶百名老兵脱贫奔小康活动,帮助他们解决“三难”(住房难、医疗难、生活难)问题。区财政每年拨款15万元抚恤金。
  1990年,区和街道、乡为27户老兵修建新房58间,维修旧房21栋、43间。1991年,组织全区开展“双拥”知识竞赛及洗雪百年国耻演讲赛,各共建单位均派出代表参赛。1992年,区委召开“双拥”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副书记管树森主持会议,副区长李瑞霞作工作报告,推动工作的深入。1993年,区委副书记管树森率区五大班子领导走访伤残军人王耀才、烈属韩玉珠、在乡伤残军人孙洪林等优抚对象。1994年,组织各驻区单位到奋进乡开展帮老兵活动,召开帮老兵建住房现场会,参观长春市第十一中学、总后物资站等优抚先进单位。1995年,组织全区军民开展“双向服务”活动,共为部队送去价值7万余元的慰问品。1996年,区财政将每年拨发的抚恤金由15万元增加到20万元。省武警医院为老兵捐赠价值3万余元的药品和价值6千余元的医疗器械。1999年,奋进乡政府为老兵捐赠万余元的手术费。
  1989年~2000年,在优抚对象中开展“我为祖国争光彩活动”,出现一大批优抚对象先进个人。事迹突出的有全国全军优秀校外辅导员杜静英;立志公安战线,累计抓获2千名各类犯罪分子的神眼警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李振荣;十几年来照顾公婆,全力支持丈夫安心部队服役的军嫂凌晓军;走在时间前面,一年干了几年活的优秀退伍兵依东江。
  1998年7月6日,开展烈士“回家”活动。将奋进乡蔡家村55座烈士坟墓、小城子村18座烈士坟墓、班家营子1座烈士坟墓和兰家镇烈士陵园内30座烈士坟墓,统一迁至位于二道区三道镇的长春市烈士陵园。
  第二节 双拥共建
  1989年~2000年,宽城区为部队举办技术培训班20余次,培训内容有蔬菜大棚技术、乡镇企业管理、电子机械、饮食服务、厨师、家电维修等,有11000名子弟兵成为军地两用人才,有2000多名获得各种技术合格证书。
  1989年1月23日,区政府主持召开驻区各部队参加的军政首长“双拥”座谈会。2月24日,区委书记张新民带领由区机关主要部门及街道办事处领导、群众共同组成的拥军服务队100余人,慰问驻区81101部队赴滇作战凯旋的官兵。1990年,帮助部队建文化室21个、图书室22个,送图书42000余册、文体用品18000余件,建立乐队3个,向部队捐款25万元。1991年,在全区开展为冬训战士服务活动。1993年,举办宽城区军民文艺汇演,驻区部队、省武警医院、热电一厂及奋进乡均演出文艺节目。1994年,开展为冬训战士服务活动。1995年,各共建单位召开新入伍战士座谈会,地方配合部队进行新入伍战士的思想教育工作。1996年,全区各共建单位召开军民联欢会,以文艺演出和知识问答等形式歌颂祖国及改革开放,增进军民情谊。
  1997年,开展慰问部队及“双向服务”活动。各街道、乡镇分别为部队送去“小霸王”学习机、图书等智力拥军物品及电饭锅等生活用品,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开展为部队挂灯及包饺子等服务活动。组织长春艺术剧场的电影放映员到驻区部队,为官兵及家属放映电影,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1998年,东北遭受前所未有的洪水灾害,驻区部队奔赴嫩江前线抗洪救灾,立下赫赫战功。8月5日,区委、区政府领导亲自率领全区街道、乡镇领导组成慰问团,带着装满14辆卡车的鲜肉、活鸡、蔬菜及其他一些急用物资等慰问品,送到抗洪前线。8月26日,为了迎接抗洪胜利归来的子弟兵,宽城区在青年路与农安街交会处高搭凯旋门。29日,组织6万余名群众,从凯旋门一直排列到军营驻地,代表全区人民连续两次夹道迎接胜利归来的抗洪战士。9月2日,区领导到抗洪部队召开“宽城区慰问抗洪抢险部队凯旋大会”,向部队赠送写有“英勇三师降洪魔,血肉之躯筑长城”的锦旗,部队回敬的锦旗写有“挺进部队打胜仗,宽城人民是靠山”。区领导又为部队赠送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慰问品,为立功战士赠送纪念品,并安排慰问文艺演出。1999年5月,宽城区拍摄一部可放映22分钟的反映全区近两年来“双拥”工作题材的《真情铸长城》汇报片和一部同题材可放映10分钟的电视专题片。
  宽城区1989年获沈阳军区授予的“子弟兵的知音”称号,1989年~2000年均获省、市政府授予的“双拥”模范区称号,2000年获国家民政部授予的“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单位。
  第五章 救灾救济 社会保障
  第一节 救灾救济
  1989年~2000年,宽城区辖区内曾遭受过多次自然灾害,如暴雨和低温等,给农民财产和农村经济造成不同程度损失。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救灾工作,根据各年度受灾情况和贫困户生活状况,共拨发救灾款141万元。
  第二节 孤寡老人、五保户供养
  1989年,宽城区城区孤寡老人有34人,年人均生活费310元;孤儿有4人,年人均生活费350元。1997年以后,这些人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生活费2184元。
  1989年,奋进乡有五保户对象56人。其中,在乡敬老院集中50人,年人均生活费2800元;分散供养6人,年人均生活费1000元。2000年,奋进乡五保户对象减少到48人。兴隆山镇五保户对象158人。其中,在镇敬老院集中34人,年人均生活费1900元;分散供养124人,年人均生活费200元~300元。兰家镇五保户对象82人。其中,在镇敬老院集中供养32人,年人均生活费1500元;分散供养50人,年人均生活费600元。
  第三节 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长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精神,宽城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从1997年3月1日开始实施,保障标准为人均月169元,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1∶1承担。
  1997年,审批低保对象302户、612人,发放保障金321893.80元;1998年审批400户、788人,发放保障金590460元;1999年审批544户、1112人,发放保障金1071439元;2000年,审批873户、1843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909632元。
  第四节 慈善 募捐
  1989年~2000年,宽城区积极开展支援灾区捐款活动,共接收60万元捐款、近20万件衣物,全部送往灾区。宽城区还连续组织福利彩票和赈灾彩票的销售工作。
  总计:赈灾彩票300万元、福利彩票1202.5万元。
  第六章 老龄工作
  第一节 机构
  长春市宽城区老龄问题委员会(简称区老龄委)于1987年2月14日成立,下设办公室,称长春市宽城区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老龄办),一直没有内设机构。1989年,成立区老年福利基金会,设在区老龄办内。
  第二节 主要工作
  1989年,在区老龄办指导下,群英街道老年人协会成立,这是长春市第一个街道老年人协会。区老龄办举办区首届老年书法大赛和首届“健康杯”老年象棋赛。在省“老有所为精英奖”、“敬老好儿女金榜奖”评比中,奋进乡上台子村党支部书记黄永洲获奖。1990年,在省首次老龄工作表彰活动中,区老龄办代表队荣获吉长两市老龄知识竞赛团体第一名。1991年,区老龄办进行老年问题专题调查研究,其成果在全市领先。1992年,大力宣传、贯彻、落实《长春市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在市老龄委、市委老干部局联合举办的老年知识大赛中,区老龄办荣获一等奖。
  1993年,区老龄办深入奋进乡对老年人口、老年设施和养老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农村老龄工作的开展。1994年,在元旦、春节和“敬老月”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中,区老龄委领导走访慰问王刘氏等3位百岁老人,送去慰问金300元;召开一次革命传统教育会,有500多名老年人参加。1995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绘制宽城区老龄工作调查表,把全区老年人口、老年设施等情况上报市老龄委。1996年,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区老龄委被评为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群英街道优秀校外辅导员杜静英被评为省老有所为先进个人。1997年,在市老龄工作表彰会上,常务副区长、区老龄委主任李瑞霞获市敬老“功德奖”。在敬老月期间,区老龄办走访慰问老人700余人。
  1998年,在全市开展的“助老工程”活动中,宽城区有区医院等5个单位参加,对60岁以上老人实行“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市老龄委对全区12名特困老人给予每月50元的特困补助。1999年,区老龄办被评为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继续开展“助老工程”活动,救助老人932人,救助款达28000元。2000年10月,区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具体意见的通知》,使对老年人各项优惠政策在宽城区的落实得到保证。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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