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宽城区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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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17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宽城区妇女联合会
分类号: D442.834
页数: 3
页码: 132-134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9年到2000年长春市宽城区妇女联合会的情况。其中包括代表大会、基层组织、主要活动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宽城区 妇女联合会

内容

第一节 代表大会
  1989年~2000年,长春市宽城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区妇联)历经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妇女代表大会。
  1993年5月18日~20日,宽城区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议代表206人。区委副书记殷丽侬到会并讲话。王晓君代表第八届执行委员会作题为《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我区妇女工作的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由29名委员组成的区妇联第九届执行委员会。第九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王晓君为主任,选举产生1名副主任和7名常委。
  1993年9月,按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主任、副主任改称主席、副主席的规定,区妇联主任、副主任改称主席、副主席。
  1998年6月25日,宽城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议代表208人。区委副书记王文杰到会并讲话。李继红代表第九届执行委员会作题为《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积极把我区的妇女事业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由33名委员组成的区妇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第十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李继红为主席,选举产生1名副主席和7名常委。
  第二节 基层组织
  1989年,全区有14个街道、乡妇联组织,7个系统妇委会,134个委妇代会,35个村妇代会。1995年,全区有12个街道、乡、镇妇联组织,8个系统妇委会,127个委妇代会,35个村妇代会。2000年,全区有12个街道、乡、镇妇联组织,10个系统妇委会,137个委妇代会,35个村妇代会。
  第三节 主要活动
  宣传贯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 1989年1月,区妇联成立维权法律顾问领导小组,为妇女权益的维护提供组织领导。5月,区妇联组织120人参加全区妇女干部维权培训班,学习《婚姻法》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年举办多种形式的学习班和召开座谈会,并开展性病防治、巩固婚姻家庭关系的教育活动,参加活动的人员达到1145人次。1990年,为纪念第一部《婚姻法》颁布40周年和第二部《婚姻法》颁布10周年,在区维权法律顾问领导小组的倡导下,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有16个代表队、80人参赛。1991年3月,开展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周活动。各街道、乡、镇妇联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3场次,参加人员1500多人,解答疑问50条。1992年4月,区妇联会同区司法局、公安分局、法院等相关部门,召开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座谈会,区机关30名部门领导同志参加。1993年6月,区妇联、区维权顾问领导小组与区人大法制办联合召开“《〈妇女权益保障法〉吉林省实施办法(草案)》座谈会”,全区妇女干部、区人大女代表、区政协女委员、法律顾问、部分驻街道单位代表32人参加。9月28日,在胜利公园开展法律咨询一条街活动,贴出标语20幅,打出横幅12条、彩旗40面。区维权法律顾问2人,当场接受50余人的现场咨询。1995年3月,召开宽城区庆“三八”、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经验交流大会。1997年,区法院、区妇联召开维权席陪审员颁证仪式大会,13名妇女干部成为维权陪审员。1998年,全区各级妇女组织共举办40次法律知识学习班,近2000人参加学习。2000年,在乡镇开展法律知识进农家活动,发放宣传单1200余张,接待咨询妇女100余人。
  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1989年~2000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协调推动、项目牵动、实事服务等途径,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的社会和家庭地位。开展资助贫困儿童的“春蕾计划”活动,资助783个困难女童重新入学。妇女参政议政的比例有所提高,街道、乡、镇女干部配备率逐步提高。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表彰先进个人40名、先进集体28个。
  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1989年~2000年,全区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家庭成员多读书、读好书,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50名好婆婆、好丈夫、好家长、好儿媳典型。1989年3月,举办“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家庭演赛会,参赛的有13个由老少三代组成的家庭代表队。5月,为纪念“母亲节”,区妇联召开“伟大母亲理论研讨会”,会议发出“尊重孩子、热爱孩子、为了孩子”的倡议书,近40人参加会议。1990年5月,召开尊老敬老好儿女事迹报告会,全区各条战线妇女群众800余人参加。11月,在一三三厂俱乐部召开“宽城区厂街共建文明家庭现场会”,全区各街道、乡妇联主任、精神文明工作负责人及驻街道共建单位80余人参加。从1991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文明家庭”为载体的“文明细胞”工程。1992年,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有120户被评为文明家庭标兵。1993年~1998年,召开文明家庭事迹报告会5次。1999年6月,召开家庭文化建设动员大会,倡导健康向上文明的生活方式,300余人参加。
  1989年~2000年,全区共评出4700户文明家庭、90个文明家庭标兵、700户“十星级文明户”。全区共有市级文明家庭50户、省级文明家庭15户、全国文明家庭2户。
  开展“代理妈妈”活动 1995年,区妇联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召开“迎‘六一’,爱心献春蕾助学捐赠大会”,资助182名困难女童。2000年5月,举办“代理妈妈”牵缘仪式,区法院副院长赫洪等部分代理妈妈、被代理学生以及学生所在校的校长、老师、妇女干部参加牵缘仪式。1995年~2000年,全区864名“代理妈妈”为783个代理学生资助人民币15万元,帮助联系减免学费3544元。
  开展“三八”红旗竞赛活动和“巾帼建功”竞赛活动 1989年~2000年,区妇联在全区开展“三八”红旗竞赛和“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活动,简称“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表彰优秀妇女干部及“三八红旗手”1755人、先进妇女组织及“三八红旗集体”124个。
  1989年8月,举办宽城区妇女干部业务知识竞赛和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珠江路小学等3个单位妇委会介绍经验,市妇联相关领导参加活动。5月,举办宽城区读书演讲赛,14名妇女参加以读好书、看好电影、唱好歌为主题的演讲,受到广大妇女的欢迎。1990年3月,召开600余人参加的“三八”红旗手、红旗集体事迹报告会。10月,召开妇女帮企工作经验交流会,奋进乡面粉厂、奋进乡妇联分别介绍他们在发动妇女参加帮企,为振兴宽城经济做贡献的经验。1992年3月,召开纪念“三八”节联谊会,区五大班子领导、区机关各部门女领导,街道、乡、系统妇女干部和妇女工作积极分子300余人参加会议。1993年2月,举办宽城区巾帼风采展,参展单位有5大系统和13个街道1乡,共设展板19块,展出图片316幅,宣传121个典型。1994年~1996年,在全区各系统开展以“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岗位成才”为主题的巾帼文明岗、巾帼岗位明星竞赛活动。1995年3月,在全区开展“进一言、办一事帮企年”的“两个一”竞赛活动。全区广大女职工提合理化建议329条,推销积压产品76种,为企业集资34.5万元。6月,举办“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知识竞赛”预赛,全区15个单位代表参加比赛。1996年9月,召开“庆国庆先进妇女典型报告会”,区中医院介绍他们开展“巾帼建功”竞赛活动的先进经验。1999年,在区建委召开“巾帼文明岗”现场会,推广区建委的活动经验。
  1989年~2000年,在全区在岗女职工中开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活动,共评选出45个巾帼文明示范岗、28个巾帼岗位明星。
  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1989年,全国妇联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活动,简称“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区妇联成立“双学双比”竞赛协调委员会,全区96%的妇女劳动力参加竞赛活动。至2000年,全区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570次,培训妇女11万人次,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15次,评出庭院经济示范户2030户。全区共涌现出省级女状元5人,市级女状元11人、女能手25人,700名农村妇女获技术员职称,1000名农村妇女获绿色证书。区妇联在“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连续10年被市“双学双比”竞赛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协调单位。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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