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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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16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分类号: D412.6
页数: 2
页码: 128-12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9年到2000年长春市宽城区区总工会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情况。其中包括各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召开两次职代会、基层工会实行(系统、企事业单位、班组)三级民主管理、开展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工作等。
关键词: 宽城区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内容

1989年,全区各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召开两次职代会,工会组织适时审议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开展民主评议领导(企业经营者)活动。1990年,区总工会参与企业承包接续方案及有关文件的制定,并开展对第一轮承包经营者的民主测评活动。组织各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承包合同,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测评,确保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承包工作的全过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1991年,区总工会会同区体改委共同制定《关于在承包企业中建立和推选民主测评经营者制度的意见》,开展评选推荐“保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优秀党委书记”、“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优秀经营者”、“企业民主管理的优秀组织者”和“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的优秀职工代表”活动。举办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培训班,开展“职工之家”升级竞赛活动。1992年,区总工会依法参与改革,参与承包工作。全区156个基层工会共召开职代会(职工大会)387次,85%的企业对法人进行测评。
  1993年,全区基层工会实行(系统、企事业单位、班组)三级民主管理,开展民主测评工作,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法律顾问作用。1994年~1995年,全区各基层工会召开职代会413次,提合理化建议4710件。1996年,重点抓基层职代会职能的落实,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职工代表和工会主席的培训,基层民主测评和全员劳动合同签订的指导工作。
  1997年,指导全区开展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企业领导干部工作。全区有44个单位对领导班子进行测评。兴隆山宗兴木业有限公司、建忠实业公司等3家新经济组织建立工会组织。1998年,华兴集团召开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大会,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区总工会组织全区51家企业参与会议,学习经验。区总工会下发《宽城区乡镇企业工会条例》,一乡两镇全部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组建5家私营企业工会,聘请4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1999年,区总工会采取工会搭台、党政唱戏、上争取、下依靠、相互协调的方法,落实市组织建设攻坚年活动。为基层编写建会手册,新建私营企业工会18个。2000年,区委、区政府召开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会议,下发《中共宽城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新建基层工会273个。其中,个体工商业户工会分会120个,私营企业工会103个,工商工会联合会14个,基层联合会和社区联合会36个。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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