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宽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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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143
颗粒名称: 第六篇 宽城区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5.34
页数: 8
页码: 95-10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9年到2000年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的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机构、历次政府全体会议、施政纪略等。
关键词: 长春市 宽城区 人民政府

内容

第一章 政府机构
  1989年,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民政局、文教局、体育运动委员会、卫生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商业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局、经济计划委员会、工业局、街道工作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档案局、司法局、审计局、物价局、统计局、史志办公室、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农业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监察局、乡镇企业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等,计32个。1989年1月,成立区技术监督局;3月,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改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5月,成立区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11月,成立区文化局、区教育局,撤销区文教局。1990年5月,撤销区街道工作办公室,成立区第二工业局;6月,成立区残疾人联合会,由区民政局代管。1991年7月,撤销区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区城市建设局;成立区土地管理局。1992年8月,区经济技术协作委员会撤销,其职能并入区经计委。1993年2月,成立长春北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月,撤销区物价局,其职能并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8月,区监察局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994年12月,成立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处。
  1995年3月,撤销长春北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月,区残疾人联合会由民政局代管转为独立部门;11月,撤销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文化局、第二工业局、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技术监督局,成立文化体育局、水利林业局、农业蔬菜局、物价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划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改为区计划生育局,区经济计划委员会改为区计划与经济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改为区科学技术局。1996年7月,区城市建设局改为区城乡建设局。
  2000年,区政府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民政局、计划生育局、教育局、卫生局、工业局、商业局、财政局、劳动局、计划与经济局、环境保护局、城乡建设局、人事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科学技术局、司法局、审计局、统计局、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史志办公室、监察局、文化体育局、土地管理局、档案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乡镇企业管理局、水利林业局、农业蔬菜局、物价局、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理处、区残疾人联合会等,计32个。
  1989年,区政府下辖13个街道和1个乡;1993年9月,区政府下辖9个街道和1个乡;1995年5月~2000年12月,区政府下辖9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乡、2个镇。
  第二章 历次政府全体会议
  区政府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1989年~2000年,区政府共计召开23次全体会议。
  第三章 施政纪略
  工商业发展 1989年~1992年,区政府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正确处理治理整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开发新产品。
  1993年~1994年,把握“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主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实施宽城区“25年发展规划”,深化企业改革,完善管理体制,调整结构,增加投入,发展规模经济,拓展第三产业,培育市场体系,提高整体水平。
  1995年,制定《关于促进街委经济发展的奖励意见》,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全区经济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组织实施《1994年~1995年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对第三产业的统计基础工作,同时制定下发《关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在资金投入、奖励、优惠政策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发展第三产业创造宽松条件,鼓励和调动方方面面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积极性。积极倡导和推行变工为商、临街转商和外工内商,重点发展商贸业、饮食娱乐业和仓储运输业等行业,有效地发挥土地级差效益。
  1996年~1997年,全面实施对外开发战略。积极鼓励有地缘优势的企业大力兴办第三产业。1997年,全区财政收入实现15988万元,居全市城区之首。
  1998年,发挥地缘优势,拓宽发展领域,全方位、高起点、多元化地发展第三产业。制定《宽城区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的若干规定》等13个政策性文件,探索出政策招商、产权招商、项目招商、小区招商、委托招商等十几种发展区域经济的有效形式。区政府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全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抽调力量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制定下发《宽城区关于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总体发展规划。
  1999年,结合区情制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氛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全区动员,合力攻坚,取得实质性进展。
  2000年,重点加强乡企工贸小区建设,改善招商引资硬件环境。按照一手抓引导、一手抓服务的工作思路,推动民营经济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广泛开展民营企业“双十”评比竞赛活动,命名表彰金色中光等10个纳税大户和10个民营企业标兵。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和牵线搭桥,推荐、培训人才,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实施改革攻坚工程,使一批“老大难”企业焕发生机。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把改革的触角伸向驻区国企。以开展“科技兴企”、“科技兴农”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工作。
  农业和农村发展 1989年~1990年,扩大保护地蔬菜生产,充分发挥农业技术人员作用,实行科学种菜,大力调整蔬菜品种结构,发挥细菜生产优势,不断丰富市场供应,满足城市居民需求。
  1991年~1995年,开展系列化服务,种植业、养殖业和畜牧业稳步发展。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科技兴农”新技术成果。以建设“菜篮子”工程为核心,不断扩大蔬菜保护地面积。乡镇企业以发展规模经济为重点,多业并举,多轮驱动,发展多元经济,整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1996年~1998年,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投资206万元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加固堤防、水库塘坝。在涝区清淤土方量72万立方米。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优化农村经济结构。
  1999年~2000年,实施无公害蔬菜基础建设,大力发展畜牧业,注重多种经营,加强肉品管理。加强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改变传统的种植业结构,减少玉米种植面积696公顷,增加大豆种植面积522公顷,旱改水田163公顷。
  城市基本建设 1989年~1992年,城市建设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管建并重的方针,开展创建“文明卫生城”和“森林城”活动。
  1993年~1996年,成立长春市火车站站前地区管委会,加强对火车站站前地区的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1996年长春管理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坚持统一规划、分线实施。
  1997年~1998年,宽城区城区全部实现烟尘控制区。把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作为营造发展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服务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建文明城区、做文明市民”、“创国家卫生城”等活动,使城乡面貌发生新的变化。组织综合执法队,对主要街路、建筑工地、场外交易、市容秩序进行严格的清理或规范。
  1999年,城市建设与管理坚持“繁荣、整洁、文明、有序”的工作方针,按照“积极而为、适度超前”的工作思路,以加快“市政、绿化”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使城市功能更趋完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围绕创建文明卫生城开展工作,坚持依法综合整治。站前地区管理强化工作措施,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大市场管理力度,清理整顿马路市场、露天烧烤和场外交易,净化城市环境。
  2000年,开展治理牌匾广告、清理违章占道、整顿交通秩序、取缔马路市场和拆除违章建筑等5大战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春(秋)季灭鼠”等项活动,加大对大气、水、噪音等污染源的监测和治理。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 1989年~1990年,宽城区开展教育集资活动,共集资320万元;承办长春市首届关东灯会。
  1991年~1992年,以举办“’92中国长春电影节”为契机,全区组织大型文艺表演和广泛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宽城、介绍宽城,进一步坚定和激发全区人民热爱宽城、建设宽城的信心和热情。
  1993年~1994年,深入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长春市义务教育条例》,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初等教育成果。卫生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文化、体育工作积极探索“以文养文”、“以体养体”工作新思路,坚持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文明健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1995年~1996年,医疗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新建初保工作站12个,初步形成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四位一体”的初保体系。广泛开展“送医下乡”活动,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文化体育工作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创新形式,效果较好。计划生育工作把重点转移到加强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
  1997年~1998年,教育工作围绕“争创基础教育强区”,全力推进素质教育,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形式,总结的流动人口和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经验在全国省会城市计划生育理论研讨会上进行交流。
  1999年~2000年,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社区医疗环境进一步改善,初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全面整顿医疗和药品市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净化文化市场。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早婚早育等重点难点问题,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社区建设工程开始启动,站前、群英两街道的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初见成效。积极实施“助老工程”和开展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
  民主法制建设 1989年~1992年,区政府成立法制办公室和督查室,组成法律顾问组。重点加强对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
  1993年~1994年,开展以强化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卫生秩序和市场秩序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及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巩固宽城区社会治安良好“小气候区”成果。坚持实施“二五”普法规划,完成《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8个专业法的普及任务。逐步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开展治安、交通、城管、环卫等四个专项治理。
  1995年~1997年,制定《宽城区暂住人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严打”斗争。
  1998年~2000年,向社会公开推出“百条承诺”服务制。坚持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政府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入开展居(村)民自治活动,加强居(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管理。加强市长公开电话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挂牌上岗,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质量。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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