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重要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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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7012002022000014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重要工作
分类号: D624.34
页数: 3
页码: 92-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宽城区1989-2000年的重要工作、其中包括了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代表工作、人事任免等情况。
关键词: 审议 宽城区 议题

内容

一、法律监督
  依法治区1990年12月,常委会审议《宽城区依法治区第二期实施方案》,并且作出决议。1991年11月,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对宽城区“二五”普法和依法治区第二期工作进行视察,提出建议和意见。1992年5月,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宽城区交通管理情况的汇报,提出依法从严治理交通秩序的要求。1996年3月,区委、区人大召开关于在全区国家机关中实行执法目标责任制的动员大会,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一府两院”关于实行执法目标责任制实施议案的报告。1997年1月,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区公、检、法三机关关于“错案追究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1990年和1992年,常委会先后两次对区政法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出各类案件113件,相关部门根据检查情况予以纠正。1995年~2000年,常委会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在宽城区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常委会每年听取并审议一次区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工作监督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需要历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区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从全局高度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在历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夕都组织人大代表撰写议案,就全区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议案确定后,认真对办复工作进行检查督办,保证回复率和满意率。常委会每半年听取并审议一次区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区工业生产完成情况报告,每年听取一次蔬菜产销情况报告或畜牧业、养殖业、乡镇企业情况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特别注意对区政府做出的全区经济发展重大决定等进行审议。1991年11月,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区政府贯彻落实《关于“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议案决议》情况的报告;1993年3月,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在我区开展“第三产业开发年”活动议案决议》实施方案的报告;1996年3月,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报告;1997年3月,听取并审议区政府落实“南商北工”战略,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报告;1998年2月,听取并审议区政府落实《关于发展区域经济的决议》实施方案的报告;1999年,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2000年11月,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在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外,还加强对教育、城建、卫生、文化、体育、环保、计划生育等项工作的监督。
  三、代表工作
  1992年底,建立代表活动网络,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常委会根据就近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把代表组成联系组,推选出组长,配备秘书,并对组长和秘书进行培训。各联系组普遍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和必要的工作制度。
  常委会每年开展代表“创先争优”活动,每届常委会进行两次表彰。
  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1992年期间共收到代表意见242件,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997年期间共收到代表意见173件,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2000年期间共收到代表意见129件。常委会多次听取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使一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四、人事任免
  宽城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7名,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1名。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一致的原则,坚持由提请机关较全面地介绍被任命干部的基本情况,履行颁发任命书和谈话制度程序,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

知识出处

长春市宽城区志

《长春市宽城区志》

出版者:吉林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长春市宽城区1989年至2000年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共设26篇138章3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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