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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6648
颗粒名称: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并列题名:
(一九九一年二月六日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1年2月7日,辽阳日报发表了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键词:
辽阳市
人民
检察院
工作
报告
决议
内容
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志明所作的《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依照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识责。要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继续贯彻“一要坚定,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和促进社会安定。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要加强法纪检察工作,认真查处侵权渎职犯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要加强以廉政为中心内容的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要紧紧依靠市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全面完成1991年检察工作任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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