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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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6544
颗粒名称: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并列题名: 江波主任作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1年2月4日,辽阳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江波主任作了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关键词: 辽阳市 十届 人大 四次 会议

内容

本报讯 2月4日下午,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大会常务主席李靖副主任主持会议。
  江波主任作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从以下几方面总结回顾了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以监督贯彻双增双节决议和科技兴市决议为重点,保证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顺利进行;加强执法监督,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加强同县区、乡镇人大联系,共同做好人大工作;总结十年基本经验,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他还讲了今年要重点做好的工作。
  王浩川院长作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郭志明检察长作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通过了《辽阳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办法》;通过了关于辽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增设农村经济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和调整原有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建议。向代表书面提出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交付的议案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月4日,大会执行主席是:王占、江波、林勋娟(女)、李靖、史汝兴、魏众、马义焕、白文香(满族)、刘英杰、李毓春、陈颖(女)、周以业、赵强、郭艳(女)、郭福麟、黄素复(女)、梁廷信(满族)、程飞。
  又讯 2月4日上午,孙树义等14名代表对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作的3个报告,进行了大会审议发言。
  (曹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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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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