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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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5729
颗粒名称: 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发出《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
分类号: D676.5
摘要: 为加强对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改变目前社会团体印章的尺寸、样式、制作和管理使用比较混乱的状况,民政部和公安部最近联合发出《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键词: 印章 团体 社会

内容

新华社和京1月12 日消息 为加强对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改变目前社会团体印章的尺寸、样式、制作和管理使用比较混乱的状况,民政部和公安部最近联合发出《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社会团体刻制印章,须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呈批,经公安部门批准后,到指定的刻制印章的工厂或刻字社刻制,并提交其刻制印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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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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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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