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关于禁毒的决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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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5595
颗粒名称: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关于禁毒的决定》答记者问
分类号: D676.5
摘要: 新华社北京1月9日消息,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禁毒的决定》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日前就这个决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关键词: 毒品 禁毒 犯罪 打击

内容

新华社北京1月9日消息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禁毒的决定》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日前就这个决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关于禁毒的决定》?
   答:我国人民在历史上深受帝国主义散布烟毒之害。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依靠共产党的领导,发动人民群众,在短期内禁绝了烟毒。但是近几年来,国际上贩毒活动猖獗,不断向我国渗透,使我国原来已经消灭的贩毒、吸毒现象又开始出现。这些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毒化社会风气,诱发一些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防止毒品的蔓延、泛滥。
   为了适应新情况下禁毒工作的需要,严厉惩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全国人大常委会总结我国禁毒的经验,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并参照国际公约,制定了这个法律。禁毒决定对刑法和有关法律作了必要的补充修改,是一项重要法律。
   问:什么是毒品?
   答: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是毒品。国务院规定由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也是毒品,这里也就包括了其他未列举名称的其他毒品。
   问: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危害严重的犯罪应当如何惩治?
   答: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不管数量大小,都是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毒品犯罪规定的刑罚是比较严厉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要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比过去司法机关掌握的实际处刑标准严厉得多。
   问:这样规定会不会使某些犯罪分子钻空子,每次走私、贩卖海洛因都不到50,以逃避被判处重刑?
   答:决定考虑到这种情况,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同时,决定规定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50克以上的以外,还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建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有这四种情形之一的,即使海洛因不足50克、鸦片不足1000,也应当判处重刑,直至死刑。
   问:一些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对被关几年并不怕,认为虽然“坐牢一阵子”但可以“享受一辈子”,因而铤而走险,对这个问题,决定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在经济上决不能让他们得到好处。因此,决定除规定要对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等刑罚外,还规定要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对查获的毒品、进行毒品犯罪所取得的违法所得,一律没收,就是用违法所得获得的收益,例如拿贩毒所得的赃款作为资金经营工商业等所取得的利润,也要一律没收。
   问:据说有的地方出现了非法种植罂粟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对非法种植罂粟的,必须一律强制铲除,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以及抗拒铲除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刑为 15年有期徒刑。对非法种植数量小,不满500株的,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在收获前自动铲除了,可以免除处罚。
   当然,如果种植收获后,用以制造鸦片或者出售的,应当以制造、贩卖毒品罪论处。
   问:对吸食、注射毒品的怎么办?
   答:对吸食、注射毒品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强制戒毒:经过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再次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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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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