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图书馆
辽阳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辽阳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报纸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5505
颗粒名称: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分类号:
G210
摘要: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不但要供给父母物质生活资料和承担经济责任,而且还要在日常生活中扶助父母,在精神上关心他们,使老人安度晚年。
关键词:
辽阳报
赡养父母
内容
王世玲
最近,笔者下乡遇到一位年近花甲的老人,一辈子辛辛苦苦带大了几个子女,而他到了晚年,其子女谁都不愿意赡养。老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到乡政府,向领导述说,言未尽,老人已泣不成声。
中国乃礼义之邦,向以尊老、敬老、爱老著称于世。随着人类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赡养父母不但为世世代代人所接受,成为维系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规律,而且也成为社会文明程度和人们道德水准高低的显著标志。我国《婚姻法》第15条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即具有赡养扶助能力的子女,不但要供给父母物质生活资料和承担经济责任,而且还要在日常生活中扶助父母,在精神上关心他们,使老人安度晚年,这不但是人之常情,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稳定社会扶序,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因此,我们每个人不但自己要赡养好父母,尽到应尽的义务。同时还要教育孩子,使之从小养成尊老、敬老、爱老美德,辈辈相继,代代永传。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阅读
相关人物
王世玲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