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与“大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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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4924
颗粒名称: “小偷”与“大偷”
分类号: G210
摘要: 小偷与大偷都应该让我提高警惕,制止他们,揭露他们,达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受影响的目的。
关键词: 辽阳报 “小偷” “大偷”

内容

许俊芳
  说起小偷,人们一下子会想到,在公共汽车上,兜被别人摸,在商店里钱不翼而飞,每当小孩出门时,家长嘱咐又嘱咐,就连大人出门时,也要将钱放在最里面,以防不测。是的,小偷实在令人深恶痛绝,他一则暴露了自己的恶劣品性,二则给别人带来不幸。国此,人们对小偷都会激起愤慨。这是有形的小偷,而有一种“隐形”的“大偷”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或者说还没有激起人们的愤慨。这就是那些国库的“蛀虫”,财政的“耗子”——企业的偷税者们,他们的收入别人无法知过。
  有的企业仅偷税手段就达十几种,当税务部门检查时,他们又强调有些事情不明白,以不懂为借口,这就是一种奇怪现象,既然不明白,为什么要将计划内产品转到计划外,而不到税务部门打听。国家在政策上关照新建的企业和一些不景气的企业,同时对有些产品实行减免税,这就为“大偷”们制造了借口,他们见空就钻。本来企业留利的用项主要是生产投资、企业改造,其次才是奖金与福利,而他们却将其颠创,转为它用,并将纳税产品移到免税产品中,有的以费代税,有的利用转包转租过程偷漏税款,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上百万,有的借口给职工谋福利,自己从中捞一笔,有的设有几本糊涂帐,真假难分,从而达到囊空肥私的目的。
  也许有人说:他们偷不偷与我无关,那是国家的事。这是错误的,大河无水小河干,这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事。因此,对“大偷”不能视而不见、充而不闻,特别是全融部门,一定要起到信货监督和结算监督的作用,不能让偷漏税者再钻空子,不能在无形中给他们起到“庇护港”的作用。群众不仅要象痛恨小偷那样去痛恨他们,还要制止他们,揭露他们,以达到国家财政收入和人民生活水平不受影响的目的。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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