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徐长吉同志的凶犯孙振宏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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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3511
颗粒名称: 杀害徐长吉同志的凶犯孙振宏伏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11月10日,辽阳市在辽阳县小北河镇召开公判大会。
关键词: 辽阳市 小北河镇 公判大会

内容

本报讯 11月10日,我市在辽阳县小北河镇召开公判大会。故意杀人犯孙振宏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振宏,男,25岁,捕前住辽阳县小北河镇通气湾村,系农民。孙犯于1990年8月31日11时许,手持尖刀闯入本村电工孙文杰家,指问孙文杰为何在两年前骂其父亲,并当场打孙一个耳光。尔后,当场索要人民币五千元,乃至一万元,扬言:“不给钱,今天就有你没我,有我没你。”此时,村民兵连长、治保调解主任徐长吉闻讯赶来,上前制止,令其把刀交出。孙犯拒不听从劝阻,并威胁说:“你上来我一样扎你!”随手打徐一个耳光。徐见状上前夺刀。孙犯便持刀照徐的左肋部、胸部连刺两刀,当即将徐扎倒在地。随后,用刀将孙文杰和其父孙明芳、其女孙昕刺伤,转身又对徐长吉头、背部砍扎数刀,致徐死亡。
  省、市、县、镇各级领导和5000多名干部群众冒着严寒参加了公判大会。大会号召:学习徐长吉同志见义勇为、不畏强暴的革命精神,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促进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会后,法警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令,将罪犯孙振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广大干部群众对政法机关为民除害拍手叫好。
  (叶为民 周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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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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