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两个月时间搞好攻坚战促进城乡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10727
颗粒名称: 再用两个月时间搞好攻坚战促进城乡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8月30日,辽阳市委、市政府在市委礼堂召开“严打”斗争经验交流会。
关键词: 辽阳市 严打 攻坚战 城乡治安

内容

本报讯 8月30日,市委、市政府在市委礼堂召开“严打”斗争经验交流会。会议强调,再用两个月时间搞好“严打”斗争攻坚战,促进城乡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为了搞好“严打”斗争攻坚战,会议认真总结了前段“严打”斗争经验,听取了白塔区委、灯塔县西马峰乡党委、文圣区公安分局文圣派出所和辽阳有机化工厂党委的经验介绍,印发了弓长岭区苏家街道办事处党委等9个单位的典型材料。市委副书记翟思惠、市人大副主任刘继安、副市长张利藩和省委政法委领导到会并讲话,充分肯定了典型经验,部署了今后4个月工作。9、10两个月,要集中优势兵力,开展好“严打”斗争攻坚战,把斗争推向新高潮。在此基础上,在11和12两个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
  为了打胜攻坚战,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下步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搞好“严打”斗争的再发动,再深入。既要把各单位、各部门的党团员发动起来,使之参战,又要做好“知情人”工作,使其主动检举揭发,同时促使犯罪分子投案自首,走坦白从宽之路;要充分发挥专政机关主力军作用。城乡公安政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好“打现行,破积案,追逃犯”的斗争。对在9月30日前,拒不归案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可注销其城镇户口;要突出一个“打”字,同时要认真执行政策,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打击质量,做到边打击,边防范,边建设,搞好治安承包,建立健全治安联防网络,堵塞犯罪渠道。(叶为民 阎达)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辽阳日报》

出版者:辽阳日报

出版地:辽阳市

《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阅读

相关人物

叶为民
责任者
阎达
责任者

相关地名

辽阳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