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好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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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辽阳日报》 报纸
唯一号: 061420020210008193
颗粒名称: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好社会治安秩序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90年6月25日,辽阳市人民政府,为了维护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向全市人民发出通告,决定从现在起到国庆节前,在全市城乡开展一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
关键词: 辽阳市 打击犯罪 社会治安

内容

本报讯 6月25日,辽阳市人民政府,为了维护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向全市人民发出通告,决定从现在起到国庆节前,在全市城乡开展一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通告要求:
  一、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行凶杀人、强奸、抢劫、重大盗窃犯罪分子,爆炸、盗抢枪支,破坏电力设备犯罪分子,特别是上述犯罪活动中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坚决打击撬盗居民住宅、扒窃、偷盗自行车、流氓滋扰以及其他犯罪分子。
  二、凡是上述犯罪活动和行为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即行向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交待问题。对主动交待问题和揭发检举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的犯罪人员,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直至免予刑事处罚,对拒不交待问题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集中整顿城乡社会治安和公共场所治安秩序。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非法制造、买卖或藏匿下列物品:军用枪支、猎枪、体育运动枪、麻醉枪、火药枪及其弹药;雷管、炸药、导火索等爆炸物品:警械管制刀具,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凡非法拥有上述物品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前,必须主动、全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逾期不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强制收缴,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坚决支持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对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制止犯罪或抓获犯罪分子有功人员,人民政府将依照“社会治安奖”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胆敢对揭发\检举、制止犯罪的人民群众打击报复、行凶伤害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
  (阎达)

知识出处

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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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辽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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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日报》于1956年9月1日创刊,是中共辽阳市委机关报,每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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